(文長)
嗯...身為主購文中的當事人,
看了大家的推文之後,覺得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澄清,
因為我不是大家認為的那種人=>認為主購有義務有責任幫團員退貨
我一直很清楚這不是主購的義務,
所以一直都是以請問主購是否願意幫忙的立場跟主購討論。
先簡單說明商品問題的前因後果,
接續會公佈我和主購的完整信件內容。
首先關於商品的部分大家可以在es板看我的發文,
商品名稱:免運 送收納袋【 Lollipod LP-TS1 自拍樂腳架 +平板夾 + 手機夾 】
閃燈架 平板 手機座 夾具 三腳架 ZR TR自拍腳架
賣場連結:https://goo.gl/CGFPFB
我之前在pchome24、博客來、奇摩其他賣家、眾多部落客心得文等,
看到的商品都可以當自拍棒,也有附當自拍棒使用的圖,
有些部落客甚至還特別介紹這個功能,
所以在其他賣場+部落客文章綜合的印象就是,
Lollipod LP-TS1 自拍樂腳架可以自拍棒、腳架兩用。
至於本次團購的Lollipod LP-TS1 自拍樂腳架,
產品名稱、型號、腳架本體長得一模一樣,
原價也一樣是一千四百多,
差別在於手機架、平板架等附件。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
我誤以為團購所賣的產品也同樣可以兩用,
收到商品後以為買到瑕疵品跟賣家詢問,
這才發現這個產品有分一代、二代之分,
一代可以當自拍棒,二代不可以。
沒錯,單就團購的賣場來討論,
並沒有顯示可當自拍棒使用的說明,
但是如果綜合其他賣場和中部落客的資料,
就足以讓人混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網購過電器或者相機之類的,
如果有網路比價經驗的話應有類似的經驗:
同樣的烤箱/電磁爐/相機,
在pchome24和奇摩購物中心中的商品規格說明會不太一樣,
有些規格說明會列出,有些省略,
但是我們不會懷疑這些是不同的商品,
因為產品名稱、型號、外型都一樣。
所以我對於看到團購賣場Lollipod 自拍樂腳架時的想法也是一樣的,
過去的購買經驗使我誤認、腦補,
如果有看到es那篇文的人,應該也知道有不少人也跟我一樣誤認。
==========退貨討論 分隔線============
關於退貨,
大家從主購公佈我寄給她有關律師的信件可知,
不管是否團購,
只要是網路購物都可以無條件7天內退貨,
這是每一位消費者的權益。
而我想這次風波的問題在於,
如果退貨導致團購數量沒有達到當初的門檻,
那沒有要退貨的團員要怎麼辦?難道要補差價嗎?他們的權益在哪裡?
基於這個角度,
幾乎可以解讀為只要是團購,就等於自動放棄無條件7天內退貨的權益。
...我只能說如果我是賣家,
我會非常樂意狂推團購,因為再也沒有規範可以束縛我,
只要是團購賣出的東西,都不會被退貨(明顯瑕疵除外),
管他什麼消保法,我只知道有些神秘的商品可以取巧地賣出去,
反正只要沒有明顯壞掉瑕疵,我可以主張消費者必須吞下去,
因為團購賦予這樣的空間。
在這個過程中損失的其實是消費者,遇到這種神秘的商品只能硬吞認栽,
事實是:
團購成員用消費者權益-商品鑑賞權,
換取幾十元幾百元的折扣,
看似有賺,但最賺的是那些穩賺不賠的廠商。
這是我對於團購退貨的看法,
大家可能會說廢話一大堆,
團購就是這樣啊願打願挨,
想要有消費者權益的話,那就不要跟團購,
好處都被你佔盡了又要便宜又要可以退貨,
會不會太貪心?
你這樣會不會造成沒有廠商願意開團購?
與其謾罵這些,
不如深思一下怎麼做才能同時保護想退貨、不想退貨的團員,
沒有誰得承受那些應該,
為什麼跟團購就應該放棄鑑賞權?
這是否真的已為社會共識?
我想不出答案,因為我也想保護其他團員的權益
所以原本想跟賣家談的我,最後選擇不向賣家詢問退貨意願。
另外自跟主購信件往來開始,也從來沒有表示一定要退貨,
這是給主購原文中疑問的回覆,也是對認為我硬要主購退貨的人的澄清,
更是我想回文的原因:希望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以遵循。
================= 重要澄清 ==========================
很謝謝主購在過程中願意花時間處理我的事,
也願意幫忙代我向廠商反應我的想法,
她做了超過主購義務的事情,我真的很感謝她。
只是因為我在一封信中提到律師,
讓她有不好的感覺,
我想是否大眾對律師的刻板印象所致,
提到律師好像要跟誰提告一樣或者威脅誰,
其實並不是的,
我提到律師就像提到醫師、老師一樣,
單純認為專家可以提供可靠的資訊,
如果大家仔細看我寄給主購的信件,
應該可以了解我從頭到尾沒有要主購一定要幫我退貨的意思,
我都是詢問主購是否願意幫忙的意願,
說真的如果主購不願意,我也沒辦法勉強,
以上是我的澄清,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
不只主購,我自己也覺得好疲累心情很差,
不管怎樣我應該都不會再回文了,
把想講的都說了,至於大家怎麼想...就算了。
=========我與主購的完整信件,主購同意公布。===========
(時間點:我在es板po文後 主購給大家的公告信開始)
一、主購的通告信
1.
2.
3.
二、主購單獨寄給我的信
1.
2.
三、我的回信,我說知道主購沒有義務處理這個問題,
並請問主購是否願意幫忙並提出我的立場+沒有在無主文、合購文看到無法退貨的字句
1.
2.
3.
四、主購回信
1.
2.
五、我的回信,這裏提到律師讓主購感到不悅
1.
2.
六、主購詢問是否同意公布信件及圖片,並告知有向賣家代為轉達我的意見
1.
2.
七、我的回信,對提到律師的事做說明,並表示主購轉達意見已做到幫忙很感謝。
1.
2.
3.
接下來,主購在本版對於是否可以退貨的事PO文
我認為主購幫忙轉達意見已經很感激,
所以不想再麻煩主購,這不是她的義務,
想改自己跟賣家談。
此外也從主購文中得知主購很擔憂其他團員的權益,
所以我也對主購提出保證,保證不影響團員。
八、我寄給主購的信
九、主購回信重申立場,表示還是不希望我退貨
1.
2.
十、我的回信 再次跟主購保證
之後看到主購的文下面推文幾乎一面倒,
認為我硬要主購幫我喬退貨、認為處理退貨是主購的責任、提出律師要脅主購等言論,
所以我寄信希望主購同意公布完整信件內容。
十一、我寄給主購的信
十二、主購回信表示同意
最後,補充為何不直接恰特的原因,
我覺得這跟恐怖信一樣,
只要是跟我一樣誤認可兩用的人買到,
他的心情就會跟我現在一樣糟,
我也等於把燙手山芋丟給他。
※ 引述《puddingdoll (<布丁>)》之銘言:
: 現在真的是很無力…
: 請各位幫我看看能怎麼盡量完美解決
: 先說個無關的,無主的推文好多都騙人的
: 真的開團後徵了好久
: 開了之後也小問題不斷,慶幸都順利解決(感謝各位團員)
: 但這問題要請大家幫忙了<(_ _)>
: 正文:
: 我開的是自拍腳架
: 可能不少跟團的團員覺得是兩用,可當自拍棒使用
: 後來有團員收到後反應有問題,請他親自和賣家聯繫
: 賣家說法是,這款就是腳架無自拍棒功能
: 我自己短暫測試是可以當自拍棒(長時間能不能未測試)
: 我有詢問賣家,為什麼有的會轉有的不會轉
: 對方回覆
: 「應該說雲台每批會有所不同,所以會有不同的現象,
: 所以之前有詢問過廠商.廠商回覆是此款是當三腳架,
: 不是當自拍棒使用.我介紹的圖片就完全沒有自拍棒的圖片」
: 我回給團員後,團員說這是不是品質不一
: 合購文、g單中也沒有無法退換貨的相關字句
: 網購可以7天內無條件退貨
: 所以提出退貨或換成第一代的方案
: 換第一代是不可能,因為代理商沒有進他們也不會有
: 我現在的問題是退貨可以嗎??
: 我本來的想法是
: (先不管賣家意見)讓一位團員退貨,若有其他人要退貨,要給退嗎??
: 都給退貨就達不到當初的團購標準,差額誰付??
: 不管退不退都有對某些人不公平的地方
: 而且…賣場是真的沒有說可以當自拍棒啊...相關圖片也沒有
: (我們都沒有看仔細,也沒想過會有這個問題)
: 接著團員說,他有認識兩位律師也向他們確認過
: 簡單說就是我們適用無條件退貨,絕對有立場去談
: 我可以理解不想要留著買到不合自己需求的東西
: 可是這樣的要求真的可以嗎??
: 如果每個團購的東西都能七天退貨,還有廠商願意給優惠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