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試閱期結束 即日開始施行

作者: F57 (VICTOR)   2016-11-21 08:01:37
自上禮拜一開始的板規試閱期即時起結束,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接下來所有文章都會以板規檢視。
至於施行前已違規之文章則不列入處分。
以後發文前請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 發文要分類。
例如: [自介] 彰化市 AAAAAAA
[請益] 員林哪裡有好吃的雞排
手機發文注意事項: 請使用半形,發文前多檢視一下,才不會造成雙方麻煩。
2. 交易文需附圖。
已經特別提了,發交易文要附圖! 要附圖! 要附圖!!!
3. 自介請補滿50字。
壐來發現許多自介文有此情形,故列入評判重點。
4. 有違規情形在板主無法使用電腦時會推文告知。
屆時不改正者視情形先行標註S,再不改正者依板歸處置。
請大家多多遵守,謝謝幫忙。
板奴 F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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