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lon (麥麥)
2014-08-11 13:54:55因為好友招待碼的活動
昨天在FB上與某位交換
加完對方後,對方卻說已經加了,我看不到可能是系統延遲的問題
叫我多重新整理和多等待一會
那時候就有點半信半疑
結果後來別人加的,也已收到
但我仍未篤定對方是有意詐騙的
也看得出來他的帳號是備用的並非實際使用
不過從他備用帳號的英文名稱,我找到和他中文名稱相符的好友
也在兩邊留下私訊,請對方給我交代
今早收到客服的回信,確定他並未加我
我把回信內容留言給他,但他仍未回應
雖然只需要短短五支電話,我能用的家人不多
請朋友幫忙,但朋友都擔心有詐騙問題而拒絕
所以才會讓我心中對那位人士的作為很不滿
我也已經存好當初他的回應截圖、客服回信以及他真實帳號的好友(用來轉達)
還在考慮如果他再不回應,就要寫存證信函
我是否過於小題大作?要就此算了再找別人嗎?或是??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意見,如果文有不當我會再刪除的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4-08-11 14:03:00告下去就有30單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8-11 14:05:00不用說收存證信函,是說等收法院傳票
作者: kodocha (總是不安分) 2014-08-11 14:24:00
現在不給他一點教訓 之後只會有更多受害者
作者:
yangway (休斯)
2014-08-11 14:25:00我比較好奇要用啥罪名告發?
作者:
yonng (浪人)
2014-08-11 14:39:00詐欺罪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4-08-11 14:47:00詐欺 告下去 他就爽了 你大概也可以領個1~2萬的和解金你舉證還可以舉某數字網有人在賣自助招代碼 證明有價值
作者:
yangway (休斯)
2014-08-11 14:54:00既然有機會告得成的話 原po就告下去吧
作者:
alwyss (MAI)
2014-08-11 15:05:00幹嘛開分身發文...
作者:
boggg5566 (擲笅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4-08-11 15:55:00勿以惡小而為之 告吧
作者:
Voiscre (TRUST)
2014-08-11 16:01:00幹嘛管別人用分身PO文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4-08-11 16:03:00沒玩台版.. 請問招待碼可以幹嘛啊?有活動連結嗎?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8-11 16:31:00別被騙了,騙子都容易扯543拖延時間,你自己也問過客服了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4-08-11 17:20:00招待碼可以在網路上賣 算有價物吧
騙子第一句都是先扯別人用我帳號or我用別人帳號XD 推你的做法
作者: deceaseslash 2014-08-11 18:06:00
推
捍衛權益的做法很好,只是走法律實質的輸家還是你自已
作者: deceaseslash 2014-08-11 20:19:00
如果是有認識的 根本不用告 把事情傳出去就夠了傳到他班上都知道 看他能掰多久跟朋友講 或是看他的班有沒有班板 直接PO文問
有價物交易未依照契約履行,是民事訴訟吧?舉詐欺的話,會有舉證的困擾。我不確定這種是不是走簡易法庭…可是真的提告,可能會上新聞= =||至少我覺得你要是有對話記錄的話,打民事站的住腳。公開不是好方法,要達到目的的話…很容易踩到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