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與小英同調 副手人選陳建仁挺同志婚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11-14 16:48:15
我個人對於同性戀婚姻平權的看法是反對與贊成兼具
「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谷十二13-17
我"反對"同性戀採用教會內的婚姻聖事 但是 "贊成"同性戀獲得世俗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教會的婚姻聖事是教會七件聖事之一
是一男一女在天主面前共同建立盟約關係,天主所建立的人不可拆散
這一男一女彼此相愛與天主共同攜手建立聖家並且養育後代
這在聖經內已經寫得很清楚
無庸置疑是只有一男一女所能共同寫下的聖事盟約
但是在世俗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並不完全等同天主教會內的婚姻盟約
法律上的婚姻是保障夫妻雙方的法律權益
包含個人身家財產以及健康照護責任簽署等權益
例如有一對同性戀伴侶
半夜其中一方重病送醫院急診
這時候醫院需要簽下緊急醫療同意書
由於他的另一半不具備法律上的約束以及婚姻關係
所以還是得大半夜地去連絡他的原生家庭或是找里長出面簽同意書
若是法律上能給予這個伴侶一個有效力的關係證明 (例如法律上的婚姻登記)
對我來說這比較符合人權平等的普世價值觀念,也較能照顧到同性戀者的權益
將來若是身故,財產分配等證明也能有較妥善的協商方式
同樣的像是那種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應該也要有類似的辦理方式
在雙方同意之下建立這項有法律約束力的關聯性
所以對我來說非教會內的婚姻例如婚宴請客比較像是這項法律婚姻關係上的慶祝儀式
以我個人為例,五月一號聖家堂婚配聖事,五月二十號才想起來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在教會內以及我們家庭慶祝結婚都是在五月一號
但是在政府機關與法律登記上都寫上五月二十號登記
登記後相關法律開始生效以及身分證上可以填寫配偶名字
相反來說
若是有一對同性戀伴侶走進天主教會說我倆都是教友所以應該獲得婚姻聖事的權利
堅持神父一定要替他們舉行婚配彌撒聖事
那我會建議這對伴侶直接逐出教會算了......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5-11-14 17:09:00
我同意本篇的說法 一般的法律等同於天主的法律嗎
作者: fomo77 (餓肚子還是換一條褲子)   2015-11-14 17:20:00
這是我聽到最寬鬆的說法了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5-11-14 17:30:00
然後他們就會用國家力量來攻打教會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15-11-14 21:57:00
我認為三樓所言不無可能。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11-14 22:34:00
拿國家力量攻打?看看某信望聯盟,ㄏㄏ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5-11-14 22:51:00
跟原po一樣想法 用國家力量攻打教會?呵呵...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15 02:30:00
該做的是很多,誰有空去攻打教會?
作者: LaurenceS (Laurence of Formosa)   2015-11-15 04:15:00
同感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11-15 21:46:00
羅馬帝國用國家力量攻打教會,結果基督徒更興旺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5-11-16 00:02:00
德川幕府也用國家力量攻打教會,結果教會失敗只剩少數地下活動....
作者: HoneyHunter   2015-11-16 00:06:00
但是不管是不是同性戀 只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而沒有婚姻聖事的話 其實會犯了第六誡的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11-16 00:26:00
所以我說現在信望盟是你說的哪邊的勢力呢 ??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11-16 01:29:00
所以你覺得德川幕府比天主更偉大,可以掌控教會的興旺與衰亡?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5-11-16 01:31:00
我只是舉例說教會在某個社會受迫害,不一定會帶來羅馬式的繁榮效果,也可能反使教會衰微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11-16 01:36:00
教會在羅馬帝國被壓迫了四百年,也不是一開始就興旺我栽種,阿頗羅澆灌,然而使之生長的,卻是天主。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5-11-17 11:27:00
別管別人犯不犯第六誡吧 婚姻法不過一樣有性生活啊拜託
作者: bosco1983 (雪地裡的猩猩)   2015-11-19 01:18:00
有道理的一篇
作者: Myriam (米利昂)   2015-11-27 00:00:00
原PO要不要也同意近親“法律”結婚?明知是犯罪還硬凹,真關心他們就該幫他們修復與天主的關係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11-30 15:31:00
因為樓上的態度而遠離天主的人應該不少吧???
作者: Myriam (米利昂)   2015-12-07 19:12:00
你們搖擺不定,模稜兩可,要到幾時呢﹖(列上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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