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跳槽新東家的問題

作者: Franks123 (熟了你會知道的)   2017-06-04 21:51:05
拿到離職證明前,什麼都別說,也沒必要說。
※ 引述《varian0803 (眾星拱繞的太陽。)》之銘言:
: 本人近日拿到某外商公司的offer,而且薪水是現在的兩倍,甚至多於直屬主管一至兩萬。
: 本人預計於本月底提出離職,屆時一定會被主管詢問去向,請問應該實話實說比較好,還是大致帶過即可(例如去一間規模一般薪水一般的小公司)?
: 希望能有懂得職場政治關係的人能提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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