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總幹事筆記(02)

作者: esprade (司徒菖蒲)   2014-10-12 09:12:13
大家好,因緣際會之下就生出這一篇出來了,某種程度來說算是一種解惑也說不定;不過
這一行算脫離一段時間了,有些事情記憶可能會有所出入,就當成一種姿勢家吧(誤)。
總幹事的薪資:
有版友來信問到:「都是總幹事,怎麼有的薪資只有悲劇的22K,也有人是夠昂貴的50K?
都是十六歲這也差太多了吧?這中間是怎麼回事?」
基本上來說大致是有些許的原因:
一、案場大小
二、資方價格
三、案場預算
總幹事基本上只要是建築物的管理委員會有需求,就會賦予職位並且執行的,所以沒有所
謂的「我只是出入於某某型的」單一住宅類型專職總幹事,也是有商業大樓或者其他特殊
建築物有所需求時,就會增設此職位並執行之。
一般來說,大型的建築物因為能承受的人數多,所以價格空間就會比較寬鬆一點,自然能
拿得出較高的薪資聘雇總幹事值勤;或者是這一個案場雖然人少,但人人都是王永慶,同
時也願意拿出高昂的價格也不是甚麼意外之事。
所以大部分人多的案場,總幹事薪水高不說,搞不好底下還有一堆執行秘書;或者是各自
領域的大樓有各自的總幹事,然後管理委員會也聘雇一個總幹事的總幹事,類似於管家那
種統合底下的頭頭,都是有可能的。
然後少人卻付出高薪的總幹事,與其說是總幹事倒不如說是「建案奶爸(奶媽)」,那隻手
都可能進入住戶裡面的設備維護管理也說不定,不像一般總幹事只負責公共設備。所以就
稱呼為「奶爸(奶媽)」。
反過來說案場的人數少,同時居民集成都只是中產階級,自然拿不出高價格,更不用說總
幹事這一職位搞不好是不外聘,而是住戶自己來都是有可能的。
反正這張執照的取得資格門檻低。
於是也就出現了反規則:人數多的建案,總幹事要不然不請,就是以最少的人數來進行管
理,遇到這一類的案場總幹事們,只能用這一句話形容:
「安心上路。」
案場越大,要面對的人就越多,就要應付越多人的個性不說,公設比例也會相當龐大,那
錯綜複雜的程度只有剪不斷理還亂來形容,這時候人多,真的好辦事,如果什麼都只有一
個人面對,光是異常勘查就夠讓總幹事焦頭爛額了。
此外,總幹事一般都是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選拔進場的,當時怎麼談判的我們身為現場人
員無從知道,也只能默默承受結果,所以薪資好不好最終還是要看物業管理公司的談判,
或者是自立門戶的總幹事怎麼直接跟業主談判,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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