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留在法律圈或走出去?

作者: caesar76513 (弱水三千)   2014-08-19 23:22:58
洗完澡囉,夏天洗冷水澡最棒惹 ^.<
剛剛看了一下施主您心理測驗的結果,
可以歸納出您是對於法律工作有興趣,也想要嘗試,
但對於參加台灣的國家考試卻是很不確定的那一類人。
而從您的推文中可以看出,您的英文不錯,目前也正在服役,
這表示您有充分的時間可以去思考未來,並為未來做準備。
首先,依據個人的觀察,我將我的分享分為對法律產業的分析(宏觀),
以及個人生涯的規畫建議(微觀)。
宏觀
用全球化的角度去看法律產業的話,其實這幾年法律產業的光景已經不如金融風暴前好,
雖然我這邊沒有量化的數據可以佐證我的假設,
但施主您可以試著上YouTube搜尋:Law School
這時你可能會看到很多美國的法學院畢業生現身說法,
而三個裡頭大概會有兩個人,不自覺說出:經濟不景氣,工作難找這樣的敘述。
而美國法學院的學費卻年年喊漲,造成支付學貸的期間延長,
但大事務所的工作卻沒有隨之增加,使得學生叫苦連天。
之所以會拿美國法學院來當作例子,是因為美國法學院培養出來的律師,
已經堪稱是能夠全球移動,CP值相當高的一門職業,
個人推測,這是因為:
1. 英美法是商業世界裡最常見的法律語言
2. 美國具競爭力的跨國企業很多。
英美法系培養出來的律師(英國、美國、香港、新加坡、澳洲、加拿大),
即使到大陸法系的國家工作,也都能夠得心應手,
因為很多商務合約用的文字都是英文,法律語言也都是英美法,
而法律的輸出也跟國家的政經實力有關,施主您可以GOOGLE 301條款,
就可以知道美國當年是如何挾其政經實力來迫使我國修改國內法。
而若美國尚且如此,可以想見其他國家的情形可能不會太過樂觀。
法律產業的興衰,跟經濟的興衰很有關係,
如果經濟活動盛行的話,企業會比較願意花錢發動訴訟,
或者上市、併購,也會有比較多的新創事業募資,
而這些法庭/商業活動都需要許多法律文件,
此時法律服務業的景況就會比較好。
相反地,若是經濟狀況不佳,法律服務業的景況也會隨之變差。
直觀地想,如果施主您是一間公司的負責人,公司不賺錢,需要削減成本,
我想您應該會優先考量刪減法律服務的成本吧(至少我會XD);
再加上現在網路越來越發達,很多法律問題或文件的撰擬,
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一定程度的答覆,縱使品質不佳,
但已經形同能夠減少近用法律服務的成本,
因為法律事務所的計費方式是以時計費,
如果許多基本問題我們都能在網路上找到rough的解答,那為何又要去尋求律師協助?
接下來,回到台灣。
根據我的觀察,很不幸地,有三個要素影響台灣律師未來的發展前景:
1. 台灣經濟狀況不佳。
這個大家現在都很清楚,不需要我多說,
為什麼目前政府提出的振興方案都強調要吸引外資,
這是因為只有外國公司要來台灣投資,他們才會需要了解台灣的法規環境,
才會需要尋求台灣律師協助,將台灣法用英文解釋給他們聽,
我們稱之為:[涉外法務]。
然而,根據我過去一年短短在事務所工作的經驗,
我發現來台灣投資的外國公司,多半只想要在台灣設立辦事處做為聯絡據點,
或者設立一個簡單的公司,從事代工或者較不複雜的經濟活動,
因此,在投資不熱絡的情況下,很難期待台灣律師有所發揮,
大家都要非常小心地保有自己既有的客戶,盡量地削減成本,
才能讓事務所長久經營。
在這樣的狀況下,對新銳律師的發展是很不利的,
因為沒有好的案子可以磨練,自然也就沒有辦法拿到超額的利潤。
2. 台灣法系與律師培訓
台灣法可以說是獨步全球的。用繁體中文來撰寫法條,跟中國法又無法接軌,
可以說,台灣法系在全球的法律服務市場是很沒有競爭力的,
因為除了做比較法研究,很少人會想要了解台灣法,
畢竟台灣法不像伊斯蘭法,有其宗教上的意義可以用來做學術研究,
也不像中國大陸法系,作為世界前幾大主要市場,
為了跟中國企業與官方來往而不得不學習。
因此,考台灣律師,本來考久了就會讓自己的發展越來越侷限,
這是整個大環境使然,不完全是因為考選部的政策。
最好的政策個人認為是減少法律系學生的數量,然後擴大錄取率,
讓台灣律師可以迅速通過考試,及早為未來做規劃,
但因為我自己考了三次都落榜,我這樣的言論可能會被說成是為自己開脫,
所以目前並沒有在公開場合表明我的想法。
而台灣的律師培訓,相對而言比較鬆散,
五個月的實習加上一個月的律訓。
跟鄰近同樣都是以法律系作為第一學位的國家,
例如:英國、香港都是畢業之後還要再多經過一年的實務訓練,
英國叫做LPC,香港叫做PCLL,通過以後要在事務所訓練兩年,
才能取得律師資格(英國法制叫做Solicitor)相比,
台灣律師的培訓較無系統化,也比較沒有制度,
感覺就是讓新進律師載浮載沉,遇到好老師就學得好,遇到壞老師就學壞。
另外一方面,除了比較有規模的事務所以外,台灣律師界比較少在開發新產品,
新產品就是新的服務模式,或是新的法律文件,連帶使得服務客群無法擴大。
例如: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國外架構一個創投或私募基金會簽署的法律文件,
目的在於藉由有限合夥的確立,確定一個基金的基本架構,以及參與人的權利義務,
但在台灣,因為有限合夥法還沒通過,所以除了專攻金融的律師以外,
應該很少會有人去寫這套合約,也應該不太會有人去引進這套合約來台灣。
(以上是我的猜測,如有不符合事實之處,請隨時打臉)
3.華人不愛花錢在服務費上。
我過去聽過我的老闆說,也跟兩個從事管理顧問的朋友聊過,
他說,在從事專業服務的時候,如果客戶是亞洲以外的國家,特別是歐美國家,
通常對於服務費都給得很大方,
因為他們對於花錢尋求專業服務諮詢這個想法已經根深蒂固。
相反地,台灣客戶或大陸客戶,通常都要打折再打折,
不然他們寧願花錢去買廠房,也不要花錢請顧問提供專業服務。
這使得台灣律師在收費方面利潤空間比較小,
連帶影響到台灣律師的薪資水平。
微觀
綜上,在這個年代要考台灣律師是很辛苦的。
但並不是建議施主您從此不考,
而是如果要從事法律工作,有更具彈性的選擇,我的建議如下:
1.利用服役放假時間,撰寫中英文履歷。
履歷好好寫,如果有閒錢的話TOEIC準備一下,衝到個900蠻好看的,
一退伍馬上就先從事務所開始丟履歷,
找一些專門在找法務的法律事務所,
根據我的經驗,這樣的事務所並不少,
而且通常也有頗具規模的事務所(例如:惇安)。
或者您也可以嘗試去我的前東家聯鼎,有很多涉外法務可以做。
去事務所的好處就是,可以從頭累積自己的法律技能,培養自己的工作態度,
也讓自己了解法律實務到底是怎麼回事。
據我了解,法務通常不用對客戶直接負責,
因此工時都不會太長,六點應該都可以準時下班,
如果您下班想要回台大總圖再讀個書,看個妹子,也都會有時間的,
甚至一邊考試一邊讀書,也會因為你有在工作賺錢,
而稍微寬心一點,也比較容易會有活著的真實感。
2.在從事第一份工作的同時,想想自己未來三到五年的規劃。
接著工作以後,您會發現自己很喜歡法律,想當律師;
或者沒這麼喜歡律師工作,想要去公司當法務看看,
這時,您就可以再從事務所跳到公司去,
目前許多中小企業,特別是傳產都很缺法律人才,
而公司法務的薪水一般來說都會比事務所法務來得高,
所以你也可以存錢存得比較快。
那如果您真的發現自己好想當律師,錢存夠了再當全職考生也未必不好,
律師是一門年紀越大越吃香的行業,所以有了一些社會歷練再執業,
或許可以給您一個不同的視野。
3.把自己的經驗,回饋給學弟妹或需要幫助的人
根據我的預測,未來對於前途茫然的學弟妹只會越來越多,
這時在業界已經小有經驗的施主您,肯定對於法律圈內跟圈外的生態更加了解,
這時請不吝於向學弟妹或需要幫助的人分享您的經驗,
這樣會讓整體的社會風氣更好。
小小建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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