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大家的意見,如果遇到下列情形會選擇趕快離開嗎?
主管跟另一個同事交情很好
當初也是把她拉拔進來現在的單位
這位同事的個性就是不喜歡作麻煩事,不喜歡paperwork
所以不少事都選擇擺爛
主管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今年調整工作後,我是接手她之前的工作
雖然有心理準備,但真的一直收爛攤子,非常無言。。。
因為她需要定時去哺乳,所以主管也很貼心的減少她些許工作量
可是她還是嫌工作太多,所以把一些東西退給排遣人員作
我看到真的很不是滋味
上個月就跟主管提
工作分配不明朗,是不是應該要重分
主管說同事因為小孩還小,要照顧小孩很辛苦,所以才這樣安排,再來因為去年同事請產
假所以考績沒有很好,所以才減少她的工作量
當下聽完的感想:
好像講再多都沒用,友情可以把一切合理化,人是主管挺進來的,怎麼會拿石頭砸自己的
腳?
主管與同事如此麻吉,我還值得繼續待嗎?
另外想請教大家,對於需要哺乳的同事,是否要給予更高度的包容與協助,畢竟每個女人
都可能遇到這樣的階段,所以我覺得不公平,是不是太自私,太過分了?但同事的小孩還
小,那要到小學畢業?國中畢業?才算大了嗎?工作量才能跟單身上班族均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