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育嬰假後續請產假的問題

作者: tobegood (簡單的快樂)   2016-11-06 17:10:34
※ 引述《singbear2527 (singbear)》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有一個育嬰假後續請產假的問題~
: 我的育嬰假到今年11/30止(申請5個月),休育嬰假時公司不知道我已懷第二胎,而是以為我休假結束會直接離職,最近我向公司提出12月要復職,但要直接申請產假,不會真的回公司上工,產假結束再申請二寶育嬰假六個月~
: 聽我同事說,人事部門(老闆娘是人事)很不高興,對外說我不過就是想要錢,而因為我主管正好最近離職了,無法幫我處理這件事,所以我直接打電話給人事,人事推說,11月中會有新主管報到,叫我等到那時透過新主管才可以進行申請,我想辦法先連絡到新主管(新主管其實是公司以前的老員工回來上班,跟人事很熟),新主管也是推説待他正式上班再跟人事討論怎麼處理!
: 1.這樣的回覆看似合理,但我心裏又有點不安,不知道公司是不是覺得反正拖到12月沒有結論我也不能怎樣~12月我就要生了,如果我還沒有復職成功,到時候可以「追溯」嗎?
: 2.又,產假公司需支付員工2個月全薪(前六個月平均薪資),那公司會不會説我前六個月是育嬰留停,公司未支薪,等於0,所以產假也可以不支薪呢?
: 3.我們公司的薪資結構是底薪+主管津貼+績效……底薪很少很少,公司可以只付我「底薪」嗎?
1.育嬰留停到11/30,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本來就可以恢復"原職",雇主不得拒絕。
2.產假8週,勞動部函釋規定須有4週留在"產後"使用,以利產後休養。
3.產假工資照給,這部分是"公司"要付的,依分娩前一天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
知工資或平均工資兩者擇高計給,所以不能只付妳底薪。
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才是"勞保局"發的,投保薪資的60%領6個月,有興趣可查就業
保險法。
勞動部母性保護相關解釋
http://www.mol.gov.tw/topic/3068/13139/19153/
建議原PO,育嬰留職期滿本來就恢復原職,寫e-mail通知公司妳會如期復職
,不要讓公司拖。然後復職後也不要急著請產假,生了再一次請完產假,接
著育嬰留停是最不會有問題的做法。如果妳想一復職就請產假那建議先問過
當地"勞工局",確保這做法是OK的。
然後我真的不理解認為原PO這樣對公司很傷之類的說法,這是她的法定權益
,今天如果那間公司很好、有善待員工,我想原PO也會很珍惜回去的機會,
公司都不仁不義了,為什麼員工還要講仁義?我是為了支持一下原PO才浮出
來回文的。勞工都不幫勞工,也難怪一堆慣老闆了~
作者: a4107w (亞瑪蘭斯)   2016-11-06 18:52:00
推~我曾經有做過約聘10個月,因為公司有人請產假的關係人力不足是公司要想辦法解決,絕對不是請假的人的錯我也做過請產假跟育嬰假同事的職代,但是公司把工作切成很多份,所以每個人只需要接一點點就可以了,所以根本都是公司的態度導致不同的結果,真的不是請假的人的錯啊
作者: singbear2527 (singbear)   2016-11-08 10:16:00
謝謝你的支持!我的公司因為近來處於虧損狀態,所以遇缺不補,也沒有另外找職代,想當然爾更不會讓我真的復職上班,所以我只能選擇「形式上」的復職,馬上又請產假!
作者: kting926 (kting)   2016-11-08 21:34:00
請吧,記得要保存證據,因為看起來原公司不想妳繼續請假
作者: prund (蜻蜓寶貝~*)   2016-11-22 15:23:00
推原PO推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