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模:兩間(人數大概接近20)
公司員工:
男性員工無周休二日禮拜六要上班
女性照銀行上班時間走,但國定假日在六日並無補假
禮拜六公司要開會,老闆應該會提議勞基法本公司配套
跨年前其實已經知道怎麼放,不過老闆應該是等開會時間才會公布
放假方法:男生採取隔周休,每間店拆兩班輪流
回到我的問題了
我希望在公司開會前集合員工討論一個共識
讓公司知道員工其實有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一切都等公司配套
員工乖乖遵循
員工需要團結在開會時一起發聲
(老闆底下兩個店長還有兩個員工都有親戚關西,我指的員工
不包含店長,這件是我有跟幾個員工說過,但大家還是顧忌親戚員工)
你們會覺得我需要去提這個議題麼?還是各管各的?
會這樣問當然我也是猶豫了,畢竟這種事情就是一番兩瞪眼
謝謝你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