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請問大家未正式離職薪水可以這樣發嗎?

作者: nick5711 (還在想..)   2014-09-24 16:18:53
大家好,請教一下
這是新的工作,我7月份到職
後來因為外點主管態度和環境問題,搞得我每天壓力都很大
他甚至會用言語來做些人身攻擊
所以9/10我就提出想要離職,主管他就說看怎樣明天回總公司辦些手續
後來我隔天9/11就到總公司,被這裡的協理和副理留下來
然後我就一直待在台北的總公司,然而公司都是20號發薪,發整個月的
我在20號看到我的薪資單,只有一萬三千多...原來只發到20號
想說不對壓,我就問人資...人資告訴我說因為我之前有提過可能會離職
所以就只先發到20號,剩下的下個月再發?!
這樣很奇怪因為有位也是9/19號離職的同事,他待得比較久,所以前一周就先提了
他就是發整個月,然後再吐回多領的給公司
為什麼跟我的狀況不一樣呢?
雖然錢是沒多少,但公司這樣程序對嗎?(我並未寫離職單!!!)
後來又因為長輩朋友介紹一個工作機會給我,我便在昨天正式提出離職也寫了離職單
本來我的單位歸屬在外點,總公司主管擔心我的單位歸屬尚未轉回總公司
所以不敢簽核,後來人資說可以,已經轉回總公司了
總公司的單位主管也願意簽核
我才想說可以安心地離開公司,就在剛剛外點的同事告知說程序未完成
我還要回去外點處理,想說怎會這樣,這是公司的問題呀~怎會我還要跑一趟呢
後來他又說沒處理完剩下的薪水不會發給我,也就是21,22,23這三天
說真的,又沒多少錢,但公司已經莫名其妙不發薪了,這樣算違法吧?
這個有符合程序嗎?真的覺得是人資自己亂搞想省事...
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下這是甚麼狀況呢?我該如何處理?
因為說真的我也不想再回去外點看到那位爛主管...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4-09-24 17:20:00
不行,發薪方式不得片面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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