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沒想到四年前的文章還留在板上
現在回頭看當初的自己真的是好懵懂
我75年次, 邁入社會即將滿六年, 但是目前的工作是第四份工作
會不會頻率太高了呢.?
第一份是代課老師 一年
第二份是業助轉採購 1年9個月
第三份是上市科技公司的策略採購 2年7個月
3月剛on board 第四份工作, 也是大公司的策略採購
可是覺得好累, 第一天上班就晚上八點多下班, 完全沒有蜜月期
明年可能又要結婚了, 男友目前在竹科工作, 在竹北買房子
如果結婚的話還要考慮要不要再回竹科工作...
可是目前的公司想待得長久, 若結婚的話, 大家會放棄大公司的工作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