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bDAX5GF (C_GenreBoard) 判決不當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3-11-04 13:05:59
※ 引述《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之銘言:
: : 回到原檢舉案判決
: : → Glitchmaster: 另單一板主怠職一案 受檢舉未改善又 220.133.74.167 10/22 13:15
: : → Glitchmaster: 遭檢舉 當前僅以督促行事結案 是否 220.133.74.167 10/22 13:17
: : → Glitchmaster: 有縱容之虞? 220.133.74.167 10/22 13:17
: : 你都知道當下有檢舉案處理中了
: : 等不及判決發出又以相同理由檢舉一篇
: : 同一時期給出的判決具有同樣結論有何問題
: : 我要求ephraim13825執行板務後
: : ephraim13825就去板務板推文判決
: : 確實達到督促效果
: : 既然檢舉案由小組受理
: : 量刑自然由小組決定
: : 以縱容一詞要求更改判決
: : 小組不按該要求執行屬於合理範圍
:
: 所以受檢舉後就是先維持有不做事的態度到小組過三週判決後再開始看看要不要好好做事
: 嗎?
: 同時期判決是你的事,重點是不同時期檢舉的啊 一個受理過三週,一個受理七天不到
: 而你先拖案才對我的檢舉有疑慮,而你被指控拖案應非我個人片面之詞,因此在此駁斥對
: 我的檢舉有疑慮一事
: 另外我說過了,我檢舉時e板至少還有一案還沒處理#1b2hGscP (C_ChatBM),而且我在檢前
: 三天發過建議文,更何況那究柢是他的責任
: 如果你在受理qw案後有督促而e板還是累積其它案沒處理那就是督促沒用,你這判決當然不
: 合理
: 而倘若你受理qw案後沒督促而e板就維持老樣子,那你這判決內容就合理,但就換成你怠職
你以為處理檢舉案跟組務發文吵架一樣發完就好嗎
從了解情況到決定處理方式到發布公告都需要時間
わたしは機械ではない
不會input完就自然生出output
我們在檢舉回應完
還不是群組長要想出如何收尾
還要寫出用字適當的判決公告
部分判例甚至可能影響數年後的判決與制度規劃
:
:
: : 針對11/03再次推文
: : 對他案結果 #1bGztdpU (C_GenreBoard) #1bGzv6Cg (C_GenreBoard) 討價還價
: : 推 Glitchmaster: 至底那支警告是給七天的吧 怎麼把拖 220.133.74.167 11/03 17:34
: : → Glitchmaster: 延板務的份也算進去了 220.133.74.167 11/03 17:35
: : → Glitchmaster: *底下那支 220.133.74.167 11/03 17:36
: : → Glitchmaster: 要就是延宕再多一支 哪有併到七天的 220.133.74.167 11/03 17:37
: : 判決下方不是聊天室
: : 先前已因於小組板非當事人發言警告一次
: : #1b6guHhY (C_GenreBoard)
: : 隨興發言情形嚴重
:
: 本段敘述應與此案無關,而我該推文為當事人對當事合理發問,含延宕板務是警告公告寫
: 的,而延宕板務即與我檢案有關
你的檢舉案我發判決完就是結束了
當時的結果是要求改善再觀察 未達記警告
後來我處理其他檢舉案 該判決決定記警告
而警告公告另外發布是依照小組慣例
對板主的警告和七日未回應檢舉之檢舉案判決分開發布
板務怠慢再觀察的結果對我來說未達滿意
既然警告是單獨發布 當然一併列入再犯會重罰的條件
10/22的判決結果是再觀察之後可能記警告
11/03另案記警告
11/03警告公告寫說再犯重罰
把已結案的判決下方推文當聊天室
質疑後來發布之公告結果
到底哪裡合理發問
すべてはわからない
你認為我不適任小組長
是不是時間相隔太遠沒發現這篇
#1a3sPADc (C_GenreBoard) [公告] C_Genre小組長徵選結果
才沒在下方推文質疑人選
:
: : 除非聚眾鬧板
: : 我不認為C_Genre小組長有權力過問板主他板發文與否
: : 只得以該板主轄下看板板務執行狀況判斷
: : 而且分身帳號於其他群組下看板行為更是超出小組長管理範圍
: : KazamaSuisei要怎麼發非C_Chat板務相關文章是他的自由與權利
: : C_Genre小組長沒有權限在Marginalman板水桶KazamaSuisei
:
: 我從來沒說過你要去處分K帳,僅以e板有K帳一事說明其擺明延宕且無正當理由延宕板務
你管人家分身帳號發文幹嘛
ephraim13825還是KazamaSuisei在犯一帳號在水桶中另一帳號又在C_Chat違規了嗎
わたしはあなたのすべて観念に正しいを変する
都明說只看ephraim13825執行板務的狀況了
一直貼KazamaSuisei在別版的發文紀錄是想表達什麼
ephraim13825の板務とKazamaSuiseiの投稿は関連でありません
:
:
: : #1bDAX5GF (C_GenreBoard)判決中文字
: : 2.關於分身案
: : 由文章列表所見標記,部分已顯示m文受理
: : 故本組裁定檢舉不成立
: : 惟分身案之受理與通知需更加明確
: : 日前帳號部人手不足,取得帳號部確認可能曠日廢時
: : 先前更改為有三組共同ip可由板主方逕行處置
: : 若是檢舉人提供證據含三組共同ip可直接判定
: : 簡單來說就是要板主受理就去處理
: : 連有三組ip就不一定要送帳號部都講了
: : 我上次送小組其他看板的申請還沒動 #1b5QM8b9 (ID_Multi)
: : 要送帳號部也是可以
: : 內部討論 #1bDBqj7s (CCBM)
: : 有板主私下詢問我也是說要處理
:
: 帳號部忙不過來並不意味小組板主就能不做事
: 那在此已知有討論送件一事
:
: 其餘本人對分身案的申訴內容就請群組再做審視
:
多重帳號相關問題小組長要做的事主要就兩種
1.把板主送的分身案送到帳號部
我把收到的案子送ID_Multi有的是紀錄
2.要求板主處理分身案
我有叫板主處理
他們不會處理我有說可以怎麼做
隱板也有討論
人々はそれをやっていて、空はそれを見ている
:
: : 對於是否回答問題
: : 小組規並沒有規範判決下方推文是否開放意見回饋
: : 少量推文以板主執行後回報與重審為主
: : 以我過往擔任板主經驗而言
: : 判決即是確定結果
: : 頂多進行補充
: : 以先前判決 #1ay9VTxy (C_GenreBoard) #1b6D_lgP (C_GenreBoard) 為例
: : 判決中對部分連結網址進行較為明確的規範
: : 雖然不知為何Glitchmaster會出現在判決下推文
: : 推 Glitchmaster: 隔壁4-9檢案跟本案簡直如出一轍 我 220.133.74.167 09/02 01:17
: : → Glitchmaster: 就不多說了 220.133.74.167 09/02 01:17
: 補充一下,本人為該4-11案檢舉人,而就該4-11被檢舉人於板務板發言與小組兩申訴案,
: 彼4-9案與此4-11案有著一定程度的關聯性
你覺得兩案都有部分連結網址的問題就自動在別的案子判決底下聊天喔
: : 不過誠如Glitchmaster所言
: : 部分連結網址會影響4-11與4-9
: : 對於此規範提出的問題 我已大致回答
: : 推 smart0eddie: 請問以後斷連結還是會out了嗎 118.171.7.72 10/01 10:59
: : → redDest: 要看不出像是路徑 39.9.225.184 10/01 11:03
: : 事後非當事人發言皆警告一次 #1b6guHhY (C_GenreBoard)
:
: 那這事後還真的有點後#1aXVqxmd (C_GenreBoard) 應已是妥當的標準不一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判決下方的推文變成菜市場
判決一出推文就你一言我一語
無關人士還好公告處理
一堆人打著我是當事人捏~
以發言管理原則 大幅開罰也不妥當
四、本小組板發言管理原則
1.若未獲得小組長指定發言,非當事人或板主不得發言(含推/回文),第一次違反
由小組長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禁言一個月。
目前有配合群組規更新小組規的計畫
可能部分規範會寫得更加明確
:
: : 至於Glitchmaster於判決 #1bDAX5GF (C_GenreBoard) 下方推文提問
: : 推 Glitchmaster: 分身案如公告為併行制 板務與檢舉人 220.133.74.167 10/22 13:10
: : → Glitchmaster: 蒐集極明確紀錄時應有餘裕提送帳號 220.133.74.167 10/22 13:11
: : → Glitchmaster: 部 如a114514與suzullan案 第一組皆 220.133.74.167 10/22 13:12
: : → Glitchmaster: 為非常明確紀錄 應能同步提送才是 220.133.74.167 10/22 13:12
: : → Glitchmaster: 另單一板主怠職一案 受檢舉未改善又 220.133.74.167 10/22 13:15
: : → Glitchmaster: 遭檢舉 當前僅以督促行事結案 是否 220.133.74.167 10/22 13:17
: : → Glitchmaster: 有縱容之虞? 220.133.74.167 10/22 13:17
: : 推 Glitchmaster: 至底那支警告是給七天的吧 怎麼把拖 220.133.74.167 11/03 17:34
: : → Glitchmaster: 延板務的份也算進去了 220.133.74.167 11/03 17:35
: : → Glitchmaster: *底下那支 220.133.74.167 11/03 17:36
: : → Glitchmaster: 要就是延宕再多一支 哪有併到七天的 220.133.74.167 11/03 17:37
: : 並非對特定標準有疑惑
: : 而是質疑判決縱容板主群
: : 與其說是問題不如說是對我判決的不滿
: : 分身案我告訴板主如何處理、板務怠慢我告知該板主須改善否則警告(另案已警告一次)
: : 這是要求我更改判決符合檢舉人想法嗎
:
: 另案?七日案警告一次是組規寫死的,你把我檢舉的延宕板務部分寫進去你還說另案?
你一直覺得你檢舉你很重要
我也不是沒回但是就結案了阿
だれにも気づかれずに
警告依慣例單獨發布
我對ephraim13825沒耐心了
不妥行徑一併列入再犯會重罰的條件
重罰的時候有憑有據心安理得
:
: : 舉以誇張一點的例子 #1bGwTPK1 (C_GenreBoard)
: : 判決中少說也有好幾頁
: : 檢舉人留下這些推文
: : 推 jerry7668: 所以未來版主公告可以亂寫 請問 60.250.100.174 11/03 14:56
: : → jerry7668: 是這個意思嗎? 60.250.100.174 11/03 14:56
: : 我適合怎麼回答
: : 對 可以亂寫/不對 不可以亂寫 嗎?
:
: 沒做出相對應的處分當然做不出適當的回答
你的意思是判決不合自己意思碎嘴合理?
小組長還要配合你的想法認真回應?
本当に信じられないね
:
: : 何況該案檢舉人還是自稱熟悉板規的前板主
: : 一篇檢舉拆成四篇發 內容幾乎雷同
: : 所有所謂的問題都一一詳細回應認為是在浪費人力資源而已
: : 然後是以文章方式提問
: : 說到底 小組的本板功能沒有明文規定是否開放發問
:
: 那就是規定上與實務操作上皆未禁止之意是吧,那我推那些文應該合理,你說的不開放質
: 問合不合理就再請群組裁定
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就代表可以而且合理嗎
有些規定就是因為當下規範不足而另外制定
群組規並未規定回應時需使用中文
本文我試圖加入部分外文用語增加可讀性
全篇外文或許也是可以的
但我認為群組長可能不樂見此情形
:
: 以下應與本案不甚相關,但還是就部分有做回應
:
: : 還有一件事
: : Glitchmaster有多次干擾C_Chat板務的紀錄
: : 非當事人或擔任板主熱衷發表板務見解
: 板務板並未禁止此行為,說是干擾是否言重了
: : 有幾案甚至與檢舉案當事人爭吵
: : 或許有不發言不快之情形
: : #1b64I8g7 (C_ChatBM)
: : 作者 wahaha99 (我討厭人類) 看板 C_ChatBM
: : 標題 [申訴] #1b0bpzCX (C_ChatBM)
: : 時間 Sat Sep 30 23:53:42 2023
: : 推 Glitchmaster: 曾任黨主席&立委 國哥抽菸與ACG無關 220.133.74.167 10/01 01:40
: : → Glitchmaster: 政治人物的政治議題心證如所見3:1 220.133.74.167 10/01 01:41
: : → Glitchmaster: 公告要M文 也有自己專屬公告分類 自 220.133.74.167 10/01 01:42
: : → Glitchmaster: 己去翻 end 220.133.74.167 10/01 01:42
: : (哈欠)你誰啊
: :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5.231 臺灣), 10/01/2023 02:59:4
: : 推 Glitchmaster: 可惜板規不反對我們在這指指點點 噗 1.175.202.102 10/01 14:10
: : 確實 沒人能反對你們在這展現你們的閒暇與無聊
: : 推 Glitchmaster: 沒義務那就乖乖吃桶 1.175.202.102 10/02 10:12
: : 又一個干你屁事的在這叫
: :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5.231 臺灣), 10/02/2023 10:25:00
: : 推 Glitchmaster: 有想法就提板務沒想法就乖乖服判例 1.175.202.102 10/02 10:29
: : 你的邏輯有問題
: : 因為我認為板規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超譯解釋的執行標準,
: : 請問這要提什麼板務? "請板主依照板規執法不要超譯" ?
: : 那就是我正在做的事情。
: : 去做點有意義的事情,
: : 不要在這跟你無關的事耍嘴皮子
: :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5.231 臺灣), 10/02/2023 10:48:25
: : 推 Glitchmaster: 那你回板主啊 回我幹嘛 我跟案不行? 1.175.202.102 10/02 11:11
: : 你在這鬼扯, 然後說回你幹嘛?
: : 就這水準?
: : 笑死
: : 練一練再來好嗎
: : ※ 編輯: wahaha99 (118.169.25.231 臺灣), 10/02/2023 11:19:23
: : #1bDZ41Wd (C_ChatBM)
: : 我發廢文被檢舉遭針對不處理小組事務
: : 應通知答辯還要被攻擊延畢
: : 作者 EmiIia0923 (可瑪莉的草莓牛奶) 看板 C_ChatBM
: : 標題 [檢舉] redDest 4-7
: : 時間 Sun Oct 22 17:51:59 2023
: : 推 Glitchmaster: 有空回文引戰沒空回判決提問 220.133.74.167 10/22 18:14
: : → redDest: 現今同性題材創作(BLGL)比例與人氣提升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同性戀出沒比例也顯著上升,確實有正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相關。眾所皆知同性戀伴侶無法自然產生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後代,同性戀可能導致少子化並非無稽之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談。再者近年少子化嚴重,的確有人口高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齡問題,缺乏新生兒的物種確實可能因為 39.10.64.58 10/23 12:15
: : → redDest: 老年個體逐漸凋零而滅絕。 39.10.64.58 10/23 12:15
: : 推 Glitchmaster: 某調查發現1年中 冰品銷售量越高時, 1.175.207.136 10/23 14:40
: : → Glitchmaster: 傳出溺死事件頻率也越高,所以冰品銷 1.175.207.136 10/23 14:40
: : → Glitchmaster: 售量好導致溺死.    是這樣嗎? 1.175.207.136 10/23 14:41
: : → Glitchmaster: 統計推論不要亂用 1.175.207.136 10/23 14:42
: : → Glitchmaster: 兩事成正相關不代表兩事之間有直接 1.175.207.136 10/23 14:43
: : → Glitchmaster: 的關聯 內容誤導     難怪岩壁 1.175.207.136 10/23 14:44
: : → Glitchmaster: 要就提出直接的因果關係 1.175.207.136 10/23 14:45
: 所以我因此已被依規定處以B-1-4禁言七日了
所以你有干涉板務的前科
而且時常對板務、組務提出要求
板主已有不滿聲音
但是依板務自律的原則不輕易主動使用B系列板規
以收到檢舉再處理為主
───────────────────
違規人 :Glitchmaster
違規項目:B-2-1 二犯
違規文章:#1b8bNyNt (C_ChatBM)
檢舉文章:#1b8l2sdh (C_ChatBM)
罰則 :水桶 60 日
違規事證:
z-11-1-68
───────────────────
───────────────────
違規人 :Glitchmaster
違規項目:B-1-4
違規文章:#1bDF31nu (C_ChatBM)
檢舉文章:#1bDZ41Wd (C_ChatBM)
罰則 :水桶 7 日
───────────────────
B-2-1因累犯意圖明顯,故板主群合意加重處罰天數為60d
:
:
作者: 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   2023-11-04 16:15:00
回一段 我回文是不是少打字造成誤會了 雖然不影響本意:'所以"e板"受檢舉後'那這就是你把受理我不到七天案判決的理由?況且那案又不是只有e板延宕 甚至有板主還沒回應呢回二,七段 先看清你記的警告 如果警告的理由是僅7天案 後續再做其它說明(含延宕) 那這樣當然沒問題 但你的警告理由含7天和延宕 其中兩不合理處1.延宕已經不處分還用這理由記警告2.扣掉7天1警告相當於延宕處分處辛酸的 另e板於10/25與11/2有判案 就請再多參酌對於再觀察一事關於不適任 你這說法跟我在馬路探子下恭喜eph然後現在跑來檢舉他有幾分相像回三段 你是對帳號 我是對使用者(人)而非僅對帳號那如果不滿意我的看法 那我也說過他的e帳於延宕期間發過一些非板務文 結論還是他無由延宕回四段 這部分我已瞭解了回六段 所以結論就是你雙標不記6/12警告還回話 其餘不多談其它為無關本案或沒什麼好回應的就不多做回應了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3-11-04 21:59:00
你真的很愛槓 如果像你一直回一直回 我其他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   2023-11-05 00:06:00
我回的東西已經有在減少了 而我是不能提我的意見嗎?沒那個 想吃那個瀉藥 就這樣。有東西要回的部分就回 沒要回的部分就交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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