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kid725 小組長暨群組長多項不適任事由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03-23 23:17:56
雖然檢舉人endlesschaos並未就此案通知我前來答辯
但因此案中有諸多不實指控及一面之詞 還是容我對此作出回應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RyP5dqK ]
: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看板: BoardCourt
: 標題: [檢舉] kid725 小組長暨群組長多項不適任事由
: 時間: Mon Nov 19 00:20:51 2018
: 板務站長鈞鑒:
: 被檢舉人:卡漫夢工廠小組長暨群組長 kid725
: 檢舉人:Typemoon 板板主 endlesschaos
: 檢舉理由詳見下述:
: 理由 1.
: 依據 #11PhstD5 (PttLaw)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同篇法規同編中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
: 對於 C_ArtBoard 所屬群組之小組長以及群組長 kid725 之檢舉
: 當事人應逕行迴避而由板務站長審核
: 且根據 PTT 法規集 ->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一、責任
: (1)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 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 (2)小組長作為使用者與群組長、站長間之橋樑,當有小組長無法解決之問題時
: ,可代為報請群組長群解決
: 三、義務
: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3)小組長有協調小組內爭議之義務。
: (4)小組長有協助站務、群組政策與活動之義務。
: 以及同編中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三、義務:
: (1)協調組內爭議:
: 群組長有協調群組內爭議之義務。
: kid725 身為小組長暨群組長
: 卻對小組板上的爭議案件卻怠職遲遲未處理
: 經查
: kid725 於 C_ArtBoard 板曾進行請假程序 #1Qx9vyaO (C_ArtBoard)
: 換言之
: 在請假期間結束後
: 亦即 2018/05/22 至今的案件應確實處理
: 然而直至今日
: kid725 並未著手處理任何一件關於底下看板的申訴、檢舉案件
: 其中包括關於本板的四件申訴案:
: #1QoYrlxc (C_ArtBoard)
: #1Qx7gU8- (C_ArtBoard)
: #1R02ROXe (C_ArtBoard)
: #1RT3tNlJ (C_ArtBoard)
: 因此
: kid725 違反站方關於小組長權力義務及管理的規定
: 此乃理由 1
本項已在本板他項申訴案中回應過 故不贅述
: 理由 2
: 根據上述法規
: 小組長、群組長擔任板主與小組、站方之間溝通的橋樑
: 因此應秉公行事
: 與板主和站方維持良好的溝通關係
: 然而由敝板前板主 loveangel718 的離職理由(詳見證1)
: 可得知 kid725 不僅曾在敝板引戰、違規
: 還前往其它看板宣稱本板板主為「板皇」
: 上述行為難以視為「和板主維持良好的溝通關係」
: 違背小組長及群組長應盡之責任義務
: 此乃理由 2
首先 所謂控訴我曾去貴板「引戰、違規」乃屬你的一面之詞
因為引戰行為之認定屬你們的權責 而在這部分上你們的認定是有爭議的
講白一點就是你口中所謂的"引戰違規" 跟陷害沒兩樣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這一系列你指控我的事情都是去年召喚文規制重新投票前後的事情
而你們在最後一次投票前把我水桶的理由有兩個
一個是我質疑你們投票程序中的問題就被你說是引戰
但是我在板務文中質疑投票問題本來就天經地義
反而是你不滿我質疑你投票設計的問題
大罵我 "腦袋建立錯誤連結"."有夠難看"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4-06 12:50:00
太誇張了吧抱怨也要桶 版主私怨喔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9-04-06 12:50:00
我覺得不行==
作者: KotoriMine   2019-04-06 12:50:00
這種有關當事版主衝突的判決是不是該迴避一下讓另一位版主判啊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4-06 12:53:00
版主自己吃警告 版友死好一個月 無言
作者: gn005066 (肛門爆裂)   2019-04-06 12:59:00
其實我覺得KID的質疑也蠻有道理的 可惜惹到這位ㄎㄎ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隻豬我心領了,)   2019-04-06 13:28:00
我覺得這不OK,就算愛天使在忙也應該等他回來才比較好而且我覺得kid的說法其實不無道理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4-06 13:35:00
你太偏激啦 這樣就要說抹黑 科科
作者: exca3333 (AIBO)   2019-04-06 13:39:00
這是覺得自己被抹黑就可以直接開桶的意思嗎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隻豬我心領了,)   2019-04-06 13:39:00
我說不無道理的部分是指,我覺得同一件事情更改名目連續被拿出來表決,的確是很奇怪的事情所以會有人質疑很合理,至於問卷設計是不是真的可以操作影響成現在的投票結果這我就不太理解了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4-06 13:40:00
上次投票不到半年再辦一次也很怪啊
作者: daniel12447 (維尼)   2019-04-06 13:40:00
這個判決的本意是什麼大家都知道,不過把權力運用的很好啦,說不出什麼呢
作者: chrisbbs (便當)   2019-04-06 14:04:00
經常性的針對某版規欲投票更改,想展現民主,卻又無法容忍質疑,用水桶獨裁,偉哉!
作者: OrO3 (OrO3)   2019-04-08 20:22:00
愛天使請辭我蠻意外的,我以為先下台的會是米糕。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9-04-08 20:24:00
想要我下台可以去提罷免啊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作者: OrO3 (OrO3)   2019-04-08 20:27:00
我說,我以為你會先下台是因為,這件事情你是當事人,愛天使是出來洗地的。所以如果要請辭的話以常理來考慮是你會先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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