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 C_ArtBoard板小組長kid725長期怠職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02-02 01:02:27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SGq82OT ]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附件10] 卡漫群組長兼作品討論小組長kid725長期怠職
時間: Sat Jan 19 23:28:01 2019
※ [本文轉錄自 C_ArtBoard 看板 #1RsYM5eq ]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 C_ArtBoard
標題: [公告] 作品討論小組C_Artworks組務板規
時間: Thu Nov 1 05:58:24 2018
1.本板為作品討論小組C_Artworks之組務看板,
使用者於此所發表之文章須為本組之相關事務。
發表與小組事務無關、或惡意洗文、廣告文等無關文章者,予以刪文處分。
 情節嚴重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並予以退文。
2.非本組組務人員或本組組務層級以上之管理人員,
禁止於本板使用[公告]、[判決]等組務事項標籤發文,
及回覆[公告]及[判決]等標籤之文章。
亦禁止冒稱本組組務人員及板務人員身分發表文章。
違者予以刪文處分。情節嚴重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並予以退文。
3.為維護板面秩序,檢舉及申訴案件禁止非當事人回文。
若非當事人有因應案件之需要,須以回文說明或釐清者,
請先向組務人員說明並獲許可後再行發文,違者予以刪文處分。
情節嚴重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並視情況予以退文。
4.禁止於本板對他人進行挑釁、謾罵、造謠及人身攻擊,
或公布他人非公開之現實個資,亦禁止惡意擾亂討論秩序
(如重複推文、於不同文章內洗內容相同之推文)等行為,
違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
5.發文者禁止修改、刪除其文章內他人之推文。
違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
6.若組務人員發現使用者有板規未竟之不妥行為,會先以警告勸導要求改善。
收到警告依然拒絕改善者,處以3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
7.禁止禁言處分中之使用者以分身發言,若經帳號部查證以分身發言屬實者,
其本帳及分身各再處以90日以上之禁言處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11-01 14:23:00
請問非當事人於檢舉/申訴案下推文是否違反第3點?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11-01 14:35:00
放寬推文啦...不然不好玩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9-11-01 15:03:00
第6點有問題吧 使用者又不知道不妥是多不妥 一律桶30天不會覺得太重 你在我這邊連還沒被桶 光是被警告就已經該該叫囉 組長帶頭訂板皇條款是希望上行下效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1 15:09:00
小組長 您已經公布小組規,剩下就是所有申訴案的處理這個小組規只是預防未來的事情,但對過去傷害確卻沒能彌補若不是其他人代為跳出來發言,相信您仍持續拖延群組那裡 仍有你需要回報的地方同樣地 為何我提出來對QK的多重帳號,你遲遲不送帳號部由於你不送帳號部查驗,而OP版現仍為合議制,導致hay不肯迴避,仍參與判決,造成自判自己。若hay=QK屬實同人,因小組長你的疏失,實質造成違反站規及群組規希望你能盡速送QK至帳號部查驗。而你我在站內信的溝通,基於群組規規定,禁止私下作業所以你站內承諾我的事情,我不會採納及相信。時間到了 我會申訴到最高層級 站方我和其他耐心等待你判決的版友不同,小組長您已經漸漸失去我對您的信賴所以我並不會怕因得罪你,造成您做出不利於我的判決,而不敢向上申訴。因為人在作,天在看。 而你的判決若有明顯偏頗之處,相信你在其他公平正義的森人眼裡,已是不再值得信任的人最後 還是希望小組長能盡快處理我的申訴案及相關檢舉案。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1-01 17:20:00
第6點是會先警告,警告後如仍有此狀況才考慮桶30天的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1 18:09:00
看到pp推一下,第6點感覺沒問題呀,初犯是警告,再犯是才水桶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9-11-01 18:29:00
問題在於警告標準本身就不明 更別說無論大錯小錯都是30天起跳 我認為不符比例原則kid725 自己就經常拿別板板規(八卦、C洽)來比敝板板規 結果自己訂小組板規時刑度卻訂得比轄下看板都來得高 這不是很自打臉嗎?
作者: engfen (Christoph)   2019-11-01 18:50:00
我猜亂世用重典吧 這個版亂的很 30天還好 但是這會不會印象到將來要申訴或檢舉人的權利?PTT授權可有5個分身,如果A分身在A版水桶,B分身在B版也被水桶了,這樣B分身還可以提申訴嗎?第七點 是禁止發言 而非違反版規才禁言 如果在一般看板訂這個規定很合理,但是這是小組版 等於變相剝奪檢舉人及申訴人權利 感覺怪怪的 會不會違反站規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1-01 19:03:00
我知道你現在說的這問題,但警告標準這理論上當下會有溝通空間,小組長也會有其實是自己單方面誤會的可能,我覺得這不會強硬到只要警告無效就一定要繼續進行水桶處罰的動作,也有小組長可以退一步表示是自己小題大作致歉的空間。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1 20:37:00
小組長 這裡想給你一些建議,希望你能調整這個看板的文章類別這裡小組申訴版,但預設文章類別,卻是一般看板常用的預設類別有點不符合這個看板的實際需求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1 20:48:00
我覺得根本不像“組規”的感覺,比較像一般看板的板規我覺得缺最大的就是申訴程序是什麼?比照之前c_japan的申訴程序嗎?小雨的板是加速效率,申訴板主要在3天內回信和答辯,可是這邊是可以讓板主拖到7天,那七天水桶基本無解了根本不用來申訴2.版主的規範,請假,與罰則版主多久要處理檢舉案?要讓普通板友等多久?如果版主超過7天沒有看到人的感覺PTT一直有登入,又沒有請假,可以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1 21:11:00
我也覺得小雨小組長訂的小組規頗好的,希望基德能參考一下。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1 21:16:00
====申訴程序的規則很重要在本組務版最古早的兩件申訴案,你完全沒有推文回應或也沒處理,完全晾在那邊,直到海賊版開始來申訴才在workboard找kid。你在workboard回應距離原申訴案已經快要2個月多,而kid你是這樣回的https://i.imgur.com/z63A1DQ.png我當時很問號的既然申訴各式不對,身為組長的你為何不推文駁回他們。我相信那兩件申訴案的板友到現在搞不好還不知道為何沒人處理而且隔了那麼久你是在work board 推文的。老實說你也不能怪他們申訴程序不對,因為art board也沒有小組規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9-11-01 22:26:00
我覺得 pp 對於制定板規的立論點很奇怪 任何法律、規定在制定時 絕對不會以「因為執法者可以輕判、退讓」的理由而去擴大法律或規定的範圍 一個人亂板只會在單一事件中造成危害 但一個權力過大的板規制定後受害的是整個看板的使用者 更不用說這個板是小組板而非一般看板 到底有什麼樣的妨礙看板行為會嚴重到非得事先制定這種法規外重判一個月的板皇條款?申訴者和檢舉者之間的糾紛明明 3、4、5 都有規定了(事實上我看到這個板推文較多的情況也包含在這)那麼各項違規的刑度都在一個月以上 這就耐人尋味了更別說所謂的「亂世」 根本就是因為小組長自己怠職沒處理案件所導致的結果 現在不是來報告案件狀況反而是預先設想「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的嚴重違規(甚至連形式都不清楚)」並用重罰來預先遏止 完全不明白必要性到底在哪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1-01 22:35:00
所以你的問題其實只是這類規定最低就處30天太重而已嗎?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9-11-01 22:36:00
我最上面不是就說了嗎?我覺得不符比例原則啊 一個月不能檢舉、申訴或回覆檢舉/申訴很嚴重耶請問這個板有發生過什麼組長被騷擾到不堪其擾 要制定這種板規的前例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1-01 22:38:00
這樣子我誤會以為你是對小組長這條本身的運用有疑慮。立意大概不是我說的那樣,我只是從實際使用可能推估而已。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1 23:24:00
這個小組規幾乎每一條都在桶人刪文退文,我還以為我在看現在海賊版的版規=====另外關於7分身的問題假如我在海賊用A帳號在獵人用B帳號A在這裡組務被桶(跟海賊相關)B不能申訴海賊水桶尚可以理解可是B不能申訴hunter板的水桶嗎,就很怪了?好像違背站方精神。有人可以解惑嗎?
作者: engfen (Christoph)   2019-11-01 23:37:00
這個我剛剛有問過,基德說 這是限制小組版水桶處分的人,而非一般看板kid的解釋要備份起來,以後才不會問題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00:16:00
他的解釋我不懂舉個例子frojet的申訴案跟tontontonni無關 。可是非當事人tontontonni屢次發言觸犯版規最後被kid水桶現在tontontonni的分身B被hunter板水桶了,B可以來申訴嗎?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11-02 00:26:00
不懂幹嘛要設7 反正分身又不能回非當事人的申訴文 有差嗎如果怕分身來亂 把推文也禁非當事人就好 但就無聊了www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00:38:00
===再問一下板規標題是artwork,可是板名是artboard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11-02 03:44:00
應該說要設罰則是沒差 但這樣就是限制違規者的申訴權不是?板務可以用寄信的 但組務不能用寄信的 那他要申訴怎麼辦?咦不對 那照這樣講組務應該就都不能設罰則才對...(思考中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2 05:10:00
基德 誰會沒事在自己的申訴文跟別人嘴來嘴去看看我那篇被噓到X5的文章,有多少惡意挑釁,抹黑,公布照片來這裏就是申訴,就是希望基德能主持公道,然而卻要忍受他人的冷嘲熱諷嘴回去被桶了,就不能再申訴,萬一自己另一個分身真正被其他版惡意爛桶,就不能伸張正義了我反而希望kid725能規定非當事人也不能推文,讓這個版實質恢復到一般的小組版這麼愛聊天的話,就在這個版建立置底聊天區,讓大家對特定案件發表意見即可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06:05:00
========我覺得有一個大bug假如申訴人(當事人)自己跟被申訴板主推文吵起來,不小心三字經被水桶。參照其他小組板的運作,會出現以下bugs1.通常組長會對申訴文不明白或未解釋之處作提問,要求申訴人推文回答2.請申訴人補充資料信件證據3申訴人因為格式不正確或程序不正確被駁回要求重新寫現在申訴人被水桶,已經沒辦法做到以上的要求了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11-02 08:41:00
對...所以我才想說組務是不是應該都不能設罰則才對因為總是要留一個往上陳述的管道 (大家討論看看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1-02 08:53:00
支持frojet 建議,非當事人不該推文,一堆分身帳號在推文亂扯,根本就是亂源,仗著分身不怕被桶,也不像主帳號要顧形象,現在就是分身帳號沒有主帳號的偽裝,胡亂栽贓抹黑攻擊他人分身帳號還會大搖大擺叫主帳號大姊,代替主帳號發言,這種鬧劇不斷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11-02 09:12:00
被水桶有解啊,直接寄信請組長將相關文章以及文件轉錄到組務板上就可以了,申訴人如還有要回答問題也請組長轉錄。只不過會累到小組長而已,一月以來的積案都可以拖到現在才處理(或是不處理?)轉錄被水桶的申訴人之案件也是相當合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09:24:00
樓上我覺得不可行,有點怪有私下作業的問題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1-02 09:25:00
打個岔,分身怎麼檢舉? 自承分身也可以檢舉嗎?IP要幾組?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11-02 09:43:00
如果寄信給小組長ok的話 那就好 只是我也沒看過這樣做的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09:48:00
如果小組長選擇性轉錄對他判決有利的資料或者直接分期水桶者說站內看就夠不用轉錄呢?我覺得有私下過濾的問題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11-02 10:49:00
私下寄信有個缺點,沒有人知道誰承諾誰,能拖就拖帳號部授權每個人可以有五個分身,而在看板有違規事情,才能送帳號部查驗。這裡畢竟是小組板務板,以處理組內板務為主,本尊在這被懲處不需要連坐罰,連分身都禁止發言。建議應該回歸一般機制,本尊被禁言,但分身若沒觸犯組規,都應該保障其申訴管道,才不至違背站方限制檢舉人的規定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11:00:00
私下寄信就是先去房間關門討論的感覺。覺得組務應該公開審問公開答辯。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1-02 11:27:00
抱歉,我再問幾個問題1.申訴格式跟時效2.幾天內沒判決可以申訴到c_workboard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1-02 11:42:00
artboard幾天內沒判決可以申訴到workboard +1這點非常重要,是現在本組務版最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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