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群組規範:看板退場及再入場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7-11-21 16:31:44
八、看板退場及再入場總章
1.本群組下設 C_Memory Σ卡漫懷舊專區 作為退場後存放看板的區塊,
並設立小組長專職整理全小組底下所有看板的有效文章。
2-1.因考量看板的有效利用及資訊傳遞,若經群組長認定看板符合以下全部事實:
1) 逾 365 日無正向討論
2) 該看板討論主旨事務的本體(作品、作者或其他)有以下其一狀況:
* 仍有在持續活動的活躍資訊
* 完結、逝世、解散等不再有可活動的明確資訊
則將看板列入[觀察名單],並在該看板與懷舊小組組務板 C_MemoryWork 板公告之。
2-2.依據組長權利義務規範 #1348X47Q (SYSOP),小組長有廢板建議權,行使流程為:
1) 本群組內小組長至懷舊小組組務板 C_MemoryWork 板發起建議:
* 須載名看板名稱、相關事由
* 若有板主請提供相關處理紀錄
2) 經群組長認定該建議有效
則將看板列入[觀察名單],並在該看板與懷舊小組組務板 C_MemoryWork 板公告之。
2-3.為有效解決同質看板重複問題,若經群組長認定看板符合以下全部事實:
1) 多看板有完全重複 或 運行主旨完全重複 或 僅為作者作品等從屬關係時
2) 多看板間討論差異性不明確 或 已無足量文章產生看板文化時
則進入個案處理,由群組長與多看板板主共同協商處理,並公告處理結果
於各直接影響看板、C_Workboard。
2-4.連署廢除舊板:廢除。本組因其看板討論特性不接受連署申請廢板(唯讀)。
3.列入[觀察名單]的公告須表明以下幾點:
1) 若有板主,則對看板全體使用者進行勸告,組務並可提供改進方向供板主參考
2) 若無板主,則提供可嘗試的方案供全體使用者參考,
並開放徵選板主,並列出符合當下需求的徵選板主條件、連署或審核方式、
徵選期間等要件
3) 本組規規定之觀察期間以及恢復正常看板或退場唯讀辦法全文
4.看板觀察期間:
* 若原本有板主,給予三個月期間
* 若原本無板主,且徵選有板主上任後,給予上任後五個月期間
* 若原本無板主,且徵選過後仍無板主,給予徵選後三個月期間
* 若前述觀察期間看板已有開始恢復有效正向討論,時間到後但經認定
數量與看板主旨概況不足者,經公告再給予至多一次的三個月期間
5.[觀察名單]看板恢復正常看板需符合以下條件:
1) 看板恢復有效正向討論,篇數須符合認定與看板主旨概況需求,不限是否有板主
2) 符合上述要求後,在該看板與懷舊小組組務板公告
6.[觀察名單]看板進入退場唯讀需符合以下條件:
1) 超過所有的觀察期間仍無法符合需求
2) 符合上述要求後,在該看板與懷舊小組組務板公告
7.[觀察名單]看板轉型辦法:
廢止。有需要新討論方向請直接至 C_NewBoard 連署開立新看板。
廢止原因大致上為以下幾點:
1) 考量本站已邁入可供搜尋引擎業者索引公開看板的本站轉授權網頁版
文章網址,為考量網址有效性。
2) 變更前後的板名變化可能因操作時間不對導致系統出錯文章遺失
3) 對新舊使用者群覓看板資訊難度梯度提升
8.[觀察名單]看板、試閱審核未通過進入退場唯讀群組長須執行以下流程:
1) 進行看板設定使所有在任板主卸任 (試閱審核未通過小組長可先行執行)
2) 變更群組移入 C_Memory 懷舊專區
3) 移除看板會員名單 (試閱審核未通過小組長可先行執行)
4) 於看板公告唯讀,並附上相關文章可至哪些看板發表、再度恢復看板運作
處理方式(指出參看本組規「再度恢復看板」程序即可)
5) 先行設定最高發文限制登入次數 2550 次為「假性唯讀」
(達到次數的使用者仍不被系統限制)
6) 至 BoardAffairs 看板申請站長變更看板設定為「非會員不可發文」
(此為被大家所共稱的唯讀設定方式)
9.唯讀程序完成後的看板若有需要再度恢復看板討論須執行以下流程:
* 申請人必須同時為連署人及任職該看板板主
* 連署有效人數為 25 人
1) 申請人:提交看板經營規劃申請書,該份申請書請張貼於 C_Workboard 供
閱覽,標題請用 [申請] boardname 看板經營申請書,內文格式
不限、長度不限,請自行發揮
2) 群組長:檢查資格有效後至該看板設定會員名單新增申請人,並至少推文或
回文申請書通過
3) 申請人:至 C_NewBoard 建立新連署,並在連署理由附上申請書的文章代碼(AID)
4) 申請人:至該唯讀看板發文告知已建立連署
5) 群組長:至該看板看板設定會員名單移除申請人
6) 群組長:連署結束後,群組長認定之,並至 BoardAffairs 申請恢復
「非會員可發文」
7) 群組長:待板務站長修改完畢後將看板移入對應小組,並於看板公告,
並給予上任的申請人站內信通知與提供本群組板主手冊
完成恢復程序後,則成為一般看板,不再設立再觀察期間,但若再度符合進入
觀察名單事實者,將依據相關流程處理。
卡漫夢工廠 代理群組長 kid725
(自稱不願負責本篇內容) 卡漫夢工廠 任務型群組長 arrakis
卡漫夢工廠 任務型群組長 yogira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7-11-22 09:17:00
試問「正向討論」定義為何?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11-22 16:08:00
公告版本錯誤,非本人確認之版本,在此宣告本篇之arrakis具名無效。完全喔? 你確定? 要翻紀錄嗎? 這篇還是我有回一篇的喔?一樓推文的問題還是我當時就提過的欸?這個問題我建議你先回到會議用板來講會對你比較有利所以我說你要先回會議用板啊...搞清楚自己掛的組務頭銜啊還有你要這樣亂搞我只好在這邊公開給你洗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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