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C_Chat板主否決板主參選資格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8-17 21:11:57
本判決經#1Nj1ofED (BoardCourt)板務站長解釋之站規辦理。
1.站規並無限制板主必須經由投票或是直接遴選
本組亦不干涉板主產生方式。
2.限制參選者ID長度的部分,前幾年已經有板主向本組詢問
本組為求謹慎,當時也詢問過okcool站長
「可否只用短ID分身擔任板主」的問題
答覆是『交由該看板小組長決定』
本組對此項系統限制不硬性規定,交由各看板板主決議
但為避免各種分身ID之爭議,本組還是建議使用原ID。
3.在板主經由投票產生的情況下,不允許現任板主否決參選人政見
若現任板主對當選者有不適任或其它疑慮
請待投票結束後,再向所屬看板小組長提出。
*另,違反「板主申請權」基本精神之參選者
 請板主先向所屬小組長申請裁定
並在小組長裁定「後」,由板主裁定是否給予修改機會。
『此類情況下,板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並由小組長推文表達知悉「後」,
行使「板主申請權」宣告其「參選文」無效,並由板主裁定是否給予至多一次的
修正機會。』
> 欲平反之結果;
> (1) 解除本人參選文鎖文
> (2) 保障本人競選至最後之權利。上台於否,應交付板眾決定。
經板務站長決議
『因此由板務站長裁定給予一次修正機會。請於板主規定的適當期限內修正相關政見,
重新提出。』
請Leeng板友修改政見後,向C_CHAT板任一板主申請再裁定後解除鎖文
若使用者或板主對修改後之政見還有疑慮直接洽詢本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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