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_Chat版主群判決不當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1-09-02 20:48:45
根據C_Chat板現行板規,
在 #1ENuyrvt (C_Chat) 這篇文章裡,
該使用者雖有遊走板規邊緣之舉動,但並無違反板規,也未達到人身攻擊標準。
而根據申訴人所提出的站規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該使用者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部分
本人原本是希望根據站規第十一條判罰劣退水桶之,不過經C_Chat板務群討論
認定還沒有嚴重到必須要判罰之程度,且該使用者明顯是眾人對其反應越大
他會越高興之類型,所以只對該篇文章 #1ENuyrvt (C_Chat)
處以S文禁止回文的冷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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