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武士道前社長:再看到家虎就趕出去!

作者: kitune (狐)   2020-02-08 18:05:52
※ 引述《kitune (狐)》之銘言:
: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58387.html 懶人包
: https://twitter.com/kidanit/status/1223651551031377921?s=20
: 武士道前社長的推特,BGD的總指揮
: 他說以後再看到家虎在那搗亂演唱會
: 直接趕出去並提告求償
: 希望大家自重
: 家虎不意外
: 厄介不意外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61473.html 懶人包
就是有記者去問律師說這case到底行不行
我直接翻重點
‧當家虎是違法的,只要業者明確表示禁止,他們是有權趕人出去
‧業者要在網路上公告,並在會場明顯寫下禁止家虎行徑,開演前也要宣導才行
‧業者要求償是比較困難,因為得舉證說家虎行為讓演唱會無法舉辦
可一旦舉證成功,就是威力業務妨害罪,三年以下刑期或50萬日幣以下罰金
三年= =
為了那句壓太嘎要關三年
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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