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c不當判決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3:38:01
申訴事項:不當判決
申訴對象:dragonball版主gkc
申訴要求:由小組長判斷是否過度及過當執行版規
申訴內容:
DragonBall版 原文章代碼:#1OMCiq-X
(煩請小組長們撥冗看完整篇文章,感謝)
gkc判決文章代碼:#1OMo3WGd
gkc是這麼形容我的
3. yiao 部分
yiao在公告推文中,多次以不實文字曲解本版的發言,連我沒說過的話,都故意以負面
的解讀、不堪的用字無限延伸,幾乎等於不實的謠言,造成引戰問題。
他的意見如下:
在推文中本版提到
有人被水桶是因為謾罵和不雅文字,像你線在上面的什麼咖、只有18票亂什麼、亂什麼
,基本上就有引戰、歧視、謾罵之嫌,而不是客觀討論事情。考量你可能說話比較直率
這邊先善意提醒一下,之後就只能酌情警告。
你看ahobo人家的意見多好,請就事論事,針對主題討論。
本意明明就是希望謾罵或批評的版友可以就事論事或提出對於版規具體的建議。
如同其他版友所說,如果覺得不OK就來討論啊,爭論幫助不大。只是希望版友可
以就事論事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而不留於口水戰。
但卻被yiao曲解為:
→ yiao : 你看看ahobo人家意見多好 你的意見多_ 請就事論 12/21 23:46
→ yiao : 是 不要讓版主這麼難做 12/21 23:46
→ yiao : 什麼咖 亂什麼←原來掺雜了我看不出的不雅文字 12/21 23:47
我說的是引戰、歧視我沒說不雅文字,請看清楚。
上述部分,我並未說其他版友的意見有多差或多惡劣等等形容詞,只是希望可以
就事論事,但yiao的發言則極可能將本版塑造成疑似出言批評他人意見不堪的人
,最大的問題出在我根本沒說你的意見多_這種字句,yaio加油添醋這幾個字,
不但涉及不實指控,也只會使討論的引戰火氣更大,故違反版規三和四的挑釁、
引戰。
然而,先前我就在推文中提醒yiao不要曲解我的意思,然而這樣的不實指控,在後面的推
文又再出現一次,顯然是惡意挑釁與引戰。
→ yiao : 要記得ahobo版友的意見很好 其他版友的意見都是_ 12/22 00:12
→ cute781217 : 抓前面幾天有卡通的人數來投這個票不好笑嗎? 12/22 00:12
→ yiao : 請各位要學習ahobo版友 不要再選擇性忽略資訊了 12/22 00:14
y大你又在扭曲我的話了,會特別提他是因為跟他比起來,昨天到今天我只看到你幾乎
只有批評,那你自己捫心自問還是讓大家來公評,"""你的意見真的有比人家好嗎"""??
還怪我為何說他有建設性,然後給你的意見評價低。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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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囉 太冗長的解釋我沒興趣看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12-23 04:17:00
請將通知信之備份轉至本板 感謝配合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4:45:00
轉貼了 謝謝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23 05:22:00
可是小組長~這個申訴案沒有先跟我申訴就直接申訴到小組版@@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5:30:00
我按置底文章的流程做的 如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23 05:38:00
若有需要申訴 請記得依照流程先向板主申訴 若申訴無效再往小組申訴。(這是上篇小組長說的)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12-23 05:40:00
沒錯 因此我建議當事人亦須與板主溝通後 若確定雙方無共識則再繼續此申訴案之流程但若板主本身並無撤回判決之意 而亦選擇回應申訴案那組務就會視雙方之意願繼續申訴之流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23 05:42:00
而且連上面那個cute781217也沒跟我申訴溝通過。照理說小組長其實是可以不受理的。只是事關版務所以麻煩了小組長。小組長辛苦了~!!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12-23 05:46:00
是的 原本必須要有兩個動作 1.先行向板主申訴2.寄信給板主通知 並且將通知信轉貼至板上 否則組務有權不受理 只是因為板主先行對申訴做出判決 而板主亦在Dragonball板上表明希望由組務裁決此次爭議 故組務選擇繼續進行此次申訴流程 同時也希望相關案件使用者能注意申訴流程 否則組務有權選擇不處理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5:49:00
嗯 反正我要講的東西也講得差不多了 有人要把重點放在判決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12-23 05:50:00
更正當中一句 "板主先行對申訴做出回覆"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5:50:00
結果上 我把要講的話講完就好 其他的就隨意了對了 我要講的話大多是在那篇推文中 小組長有興趣了解就就請看吧 其他受理/不受理,我覺得沒到非常重要的程度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12-23 05:53:00
若有需要詳加描述案情 可繼續於本串中進行答辯
作者: yiao (嶢)   2016-12-23 05:58:00
案情請參考DragonBall版#1OMCiq-X 由於文字過多超出我詳述能力的範圍 還是小組長自己看為準 感謝囉我覺得 一方面在強調板主有權不受理 一方面又很急地在我(更正是小組長) 發完這篇之後迅速回文 真的覺得小組長較高機率不受理 大可以在受理後有約三天時間回文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我只是碎碎唸不用回答我 呵呵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1-09 00:50:00
依申訴主文第1點,顯然gkc是偷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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