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GTES 4-16

作者: GTES (GTES)   2025-11-17 13:50:09
傻眼
你覺得這叫抄襲?
你覺得被轉貼不高興
可以寫信給我請我刪除
https://i.imgur.com/tct9uBP.jpeg
目前系統不給刪,不然我會尊重你的意願刪文
但我就原文轉貼
還特地截圖附上原文與原作者名字
有抄襲你那篇文章嗎??
抄襲跟轉貼分不清楚??
你圖片甚至還是抓小紅書上面的
好意思嗎?
這樣算違規,
板上每天一直發新聞 發推特漫畫 發盜版漫畫(三分之一內)的就全部違規了
每個人都跑去問原作者有沒有授權
是不是可以幫忙代檢舉
出版社作者跟新聞網要是回答沒授權
就變成檢舉大賽了
之前也有作者明確表示不希望別人轉貼
(蛋頭漫畫)
那種的我就不會轉貼
不過別人轉貼我也懶得去檢舉了
4-16 〔抄襲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抄襲或擅改他人創作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
處水桶一週。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處水桶二週以上。
※ 引述《razzL1225 (拉茲)》之銘言:
: [檢舉]
: 一、違規文章代碼
: #1f6TAPso (C_Chat)
: 請貼上違規文章包含看板資訊的文章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 二、被檢舉人ID
: GTES
: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

: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 四、違反板規條目
: 4-16
: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未經當事人本人允許而直接使用我的文章
: #1epDmiIc (C_ChatBM)
: 且為4-16慣犯 理應不受3-5
: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 需包含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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