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詢問關於哪些組織、單位會被算作4-11
但是如果詳查板規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4-11的第一項其實只有提及“政治相關議題”,這與提及政治相關詞彙就4-11的現況顯然不
同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唯一說到不能提及政治人物、群體、粉絲的條款則是在第三項,但是第三項是在針對第一項
“討論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時不得如何,而非任何時候都不得。
所以這是板規的語病?還是我錯誤解讀板規?
回到最一開始說的,4-11不得提及政治議題,這個議題到底包含多廣?
光是提及人名、政府單位、組織就算議題?
今天我坐捷運路過市府站,也算政治議題?
我家巷口中正路中山路經國路,也算政治議題?
林榮三文學獎算不算?
國策顧問算不算?
胡適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