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文章代碼
#1eE3N04C (C_Chat)
二、申訴人ID
ak47123121
三、申訴理由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首先我記得我前面是有用mul luv的世界觀當開頭的,至少兩行
但水桶的文章只截一部份
然後我的這篇文章只是想討論藉由mul luv的世界觀討論架空歷史,也沒想討論現實的政治
甚至文章中完全沒有出現任何一個詞是現實中華民國政黨或政治團體、政治人物
除了國共合作的「國」這個字
但這個詞是出現在近代歷史的國共合作,國這個字又不是單指說國民黨
他可以是國民政府、中華民國之類的,如果「國」這個字都能算進4-11的範疇的話
那連鋼鐵雄心4裡面亞洲戰場的有關國民政府的截圖都要全部遮住才不會算4-11
我想要申訴的重點就是,如果國共合作的「國」這個字算是國民黨導致觸犯到4-11這件事
不合理,
第一次上訴,平常也不會特別去質疑版主的判決,水桶也不太會去爭論什麼
但這次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標準,僅一個字就觸犯到4-11這標準也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