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sman214 (busman214)
2025-02-06 20:44:22一、判決文章代碼
#1df8cZaw (C_Chat)
二、申訴人ID
busman214
三、申訴理由
根據立法院2025年1月5日通過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之定義,壯世代指的是五十
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原帖提及的新聞內容是文化部次長向立法院喊話爭取
漫畫預算,而壯世代又是立委諸公相當重視的族群,因此我在推文提及文化部可以在提案
上加入壯世代議題以方便爭取預算。結合新聞及我的推文內容應該不難理解我這裡指
的「壯世代」與壯促法的定義相符。且「壯世代」一詞應為中性詞彙,是如「X世代」、
「Y世代」般對特定年齡層人群的代稱,應不符合4-11所指的「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以不存在藉「壯世代」名義所為的政策
宣傳認定我錯誤牽連ACGN政策之指控是相當荒謬且可笑的,且將壯世代排除在ACGN之外是
一種赤裸裸的年齡歧視。[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