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akanasiRika 3-9 4-16

作者: TakanasiRika (邪王真眼‧小鳥遊六花)   2023-06-03 12:10:16
感謝板主通知,本人僅對此案以下幾點做答辯:
1. 檢舉人主張為他文章的那篇,本人完全沒有看過。
本人看過有印象的的反而是
uiojkl789 #1XS4ZjZG (C_Chat) 這篇
Re: [Vtub] holo最寵粉絲的是誰
因此完全不可能如檢舉者主張是直接針對檢舉人提出的那篇文章進行抄襲。
2. 根據著作權法第 52 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
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此篇被檢舉文為針對公眾人物Hololive六期
生虎鯨到拉麵店引發的風波進行評論,且
無任何營利行為,因此本人主張為合理使

uiojkl789板友 #1XS4ZjZG (C_Chat) 的
Re: [Vtub] holo最寵粉絲的是誰 文章
,與檢舉者毫無關聯。
3.
文字屬於公共財:
「無論如何」「老實說」、「理論上」等屬於文章體裁的轉折語、自然也是公共財,不可
能被任何人壟斷。
再說本人文章內文與行數更多,且內文內
容一個探討馬來西亞電競團隊,本人文章則完
全著眼於日本香香(?)VT拉麵事件,
二者無論是國籍、領域、情境、內容探討之對象主體等等,完全不可能有一絲一毫讓人混
淆的可能性。要說抄襲實在是八竿子打不著。
4.
如上述聲明,雖然完全無針對被檢舉指涉的文章進行抄襲改編,但本人在「板主通知前」
為避免爭議,已主動補充修正讓本人針對此事件的看法更加明確,以防有任何的誤會導致
模糊焦點。
以上,望板主明察。
Takanasirika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一、違規文章代碼
: 請貼上違規文章包含看板資訊的文章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 #1aU5u1aj (C_Chat)
: 二、被檢舉人ID
: TakanasiRika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作者 TakanasiRika (邪王真眼‧小鳥遊六花) 看板 C_Cha
t
: 標題 Re: [Holo] 虎鯨抱怨被趕出拉麵店
: 時間 Thu Jun 1 16:59:43 2023
: ──────────────────────────────────────

: 您說的是知名VT公司「Hololive」,
: 旗下六期生的成員「沙花叉克羅埃」嗎?
: 若是單純被要求離開,就抱怨是被趕,或許是過於武斷……
: 不過就我目前看來,大概只能說是各說各話的程度吧……
: 無論如何,老實說。
: 我個人不太關注六期生的動態。
: 因此理論上,掌握的也不是很深入。
: (引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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