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Y1LIMj- (C_ChatBM)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2-12 14:07:44
簡單回應如下:
按照 #1WwwUQLx (C_WorkBoard) 群組判決,為了避免在違規申訴過程中,因為「公告內
容的不詳實」、「不溯及既往」等理由,導致處分被撤銷
為慎重起見,於變更判決標準時,才會在公告中寫明
「不予追究」在 #1Y1RYc10 (C_Chat) 公告之前發表的疑似違規文章。
再者,即使只看 #1Y1KeW7R (C_Chat) 公告
經查被檢舉人於板主發現前已經自行刪文,加上沒有因為 4-7 而:
①受到處分;或者
②在自刪的情況下,以 3-5 獲得處分減免
的相關紀錄,才會認定無違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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