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板主對VT文4-1認定是否兩套標準?

作者: linzero (【林】)   2021-12-28 12:45:46
※ 引述《enders346 (enders346)》之銘言:
: 另外補充一個 #1XnMomd6 (C_ChatBM)
: 儘管N板主表示已補洽點4-1無違規
: 但L板主仍以 "經查已多次遊走板規邊緣"為由判4-1違規
:
: 看到這裡我非常震驚!
: 原來L板主對有沒有犯規可以用"過去遊走板規邊緣"當理由判罰
: 各位洽民自己當心一點喔~
: 這樣L板主是不是恣意妄為了阿?
: → linzero: 「經查已多次遊走板規邊緣」就是心證吧? 36.226.198.159 12/28 10:30
原本我是這樣認為
但事後越想越不對
經深思熟慮後
我收回我的觀點的一半
也就是說「經查已多次遊走板規邊緣」是板主的心證沒錯
但4-1條文並沒有這方面心證的空間
就像之前4-4一樣
很早就有人對4-4標準有疑慮
當時有版主也放話說優文盡量洗
但現在版規解釋並沒有版主可以對發文內容作判斷來決定是否違反4-4
現在基本上就是純數據判定
同理4-1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文章無ACG點且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三天。
Ⅱ 回文而文章皆未達以下二款規定而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三天。
一 內文有ACG點者。
二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Ⅲ 轉文而文章無ACG點者,處水桶一週。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
也沒看到可以對發文者水桶數、經歷、心態等方面去輔助判定是否違反4-1
所以4-1案應該不是用這方面心證吧
僅能就有沒有點做判定
而點的輕重方面則有心證空間
心證只能用在這方面吧
如果是針對發文者水桶數、經歷、心態等方面去做心證
覺得他就是來亂的
那也應該改用4-7,蓄意引戰/亂版
這個「蓄意」一詞
彈性空間就超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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