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文章代碼
#1XlTt9GU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ParkChanWook
三、申訴理由
公告文#1XlTt9GU (C_ChatBM)第四案 B-1-2違規
板主laptic表示推文有一定參考價值 故不刪除
但那篇本來就無關板務 參考價值是哪來的? l板主認定的價值是什麼
問了板主 給的答案是這樣
→ laptic: 其實要刪的話,只能全串刪除,不可能只刪115.132.250.96 12/18 23:03
→ laptic: 第一篇,但板規並未賦權刪除其他本板無違115.132.250.96 12/18 23:04
→ laptic: 規的文章,因此為了能搞懂來龍去脈,才不115.132.250.96 12/18 23:04
→ laptic: 刪除 115.132.250.96 12/18 23:04
→ laptic: 後面的使用者會知道第一篇有問題嗎...115.132.250.96 12/18 23:06
但何以此板主之前判決b-1-2案 都是以刪除處分?
#1XLyVf7x (C_ChatBM) #1WxxCHT3 (C_ChatBM)
板規應該沒有說要全串刪除吧? 也沒有人要你去刪回文
還是以後bm板違規文章只要有人回文 整串就不會被刪?
請L板主說明
1:無關板務的文章與推文其參考價值與西洽有何連結?
2:板規沒說要全串刪除 L板主的理解是從何而來?
3:此案與先前B-1-2違規案處分不同方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