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n94mod0 B-1-2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10-03 11:52:55
※ 引述《ga652206 (Sing)》之銘言:
: → laptic: B-1-2 違規,因為我個人認為,括號內指的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是可以轉進來這邊的「看板範圍」,且如果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要詢問板規執行問題,理應使用全新發文來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提出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且就標題內容,我不認為適合在這裡出現 1.32.8.103 10/03 09:59
: → laptic: 我的意思是,有點聳動 1.32.8.103 10/03 10:21
: → laptic: 但重點不是在標題,而是在得轉入的看板上 1.32.8.103 10/03 10:24
: → laptic: ,我覺得只限於有明文的 1.32.8.103 10/03 10:24
針對laptic板主說明提出三點答辯
B-1-2 發文無關希洽板務者,見 A.總則。
(含轉錄非C_Chat/C_ChatBM/組務/站務相關板文章)
板規提及轉文的用意,是告知使用者轉文亦需與板務有關,且遵守總則所定規範與格式
希洽板規相對寬鬆所以引用八卦板的例子:
發文嚴格限制使用預設分類(問卦/爆卦/新聞),但轉錄文章不在此限
https://i.imgur.com/dJ4hrTV.png
B-1-2包含轉文,就是為了避免濫用轉文來偷渡無關板務或不符格式的文章
laptic板主對板規似乎有所誤解
當然板規的解釋權在板主身上
板主要把這條解釋成直接無差別禁止轉文也OK,那我那篇就是違規
但因為laptic板主才剛因為沒看懂板規被停職三周
最近兩天復職後又經常有判決後發現沒想清楚所以撤回改判的狀況
希望laptic板主真的有把板規看清楚就好
laptic板主稱「如果要詢問板規問題,理應使用發文而非轉文」
同前述,轉文與重新發文,在符合A.總則所訂規範前提下,兩者並無區別
且該篇轉錄文章下推文,同時包含現任備位板主及資深先板主的意見
亦與提問內容相關,有使用轉錄之必要性
另外,laptic板主把「標題有點聳動」作為違反板規B-1-2的判定標準之一
但B-1-2完全沒有相關的規定,板主僅得依是否有關希洽板務做出判定
使用板規B-1-2處理「有點聳動的標題」已屬無視板規、恣意妄為
以上三點
建議laptic板主再想想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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