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說人“被釣魚釣到” “咬餌”違反4-5嗎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1-07-13 01:56:54
如題
推理如下
(一)釣之意義
(1)釣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s://bit.ly/3ecYZBB

用餌引誘魚類或其他水生動物上鉤。如:「釣魚」、「釣蝦」。
亦即默認被釣受詞為魚類或其他水生動物
(2)咬餌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s://bit.ly/370b5rC
釣魚時引魚上鉤的食品。唐.皮日休〈奉和魯望漁具十五詠.舴艋〉詩:「低篷挂釣車
,枯蚌盛魚餌。」
只有魚蝦會咬餌,故說人咬餌便是把人比作魚蝦
(二)板主見解
(1).「彘」、「豚」、「獸」、「畜」等字詞常具貶抑之意
(2)經教育部國語辭典查詢,「獸」一字之意義為:
「總稱四足而全身有毛之哺乳動物」,
形容詞則為「野蠻、不合禮法」
是故「獸」必非人,且形容詞具有貶義
(三)結論
根據(二)(1)
「彘」、「豚」、「獸」、「畜」
可解釋為帶有貶意
更有“臭魚爛蝦” “蝦兵蟹將” “雜魚” 等貶義詞
由此可推論,被指稱或暗示為魚蝦
具有侮辱性
故指稱人“咬餌” “被釣到”
實乃將人比做魚蝦,貶損其人格
而魚類 /水生動物就生物學及演化學來看
顯然比有毛哺乳動物更加低等
智商更低
因此應有違反4-5之嫌疑?
例如
https://i.imgur.com/hqyQ60p.jpg
一堆人被釣到
把不特定多數板友比做比獸更低等的魚蝦
這樣有違規嗎
會被版龜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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