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lzza0cats B-2-1 B-4

作者: plzza0cats (西黑百夫長)   2021-05-03 11:53:12
※ 引述 《an94mod0 (燈露家的小蠟燭)》 之銘言:
:  
: 一、檢舉看板
:  
: C_ChatBM
: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 #1WZf77qT (C_ChatBM)
:  
: 三、被檢舉人ID
:  
: plzza0cats
: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 https://i.imgur.com/8Sng7bw.png
: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 B-2-1
: B-4
:  
: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  
:  
: #1WZf77qT (C_ChatBM) 文內所舉違規事實發生在 #1WWKlL3F (C_Chat)
:  
: 但plzza0cats卻在檢舉文中使用錯誤的文章代碼 #1WWWBGm5 (C_Chat)
專串本身受到c_chat管制,檢舉本身為版友義務
#1Vu6oCsN (C_Chat)
第五章 檢舉、申訴、各項事務申請流程
5-1 〔檢舉流程〕
Ⅰ 使用者檢舉違規應於C_ChatBM發文,以[檢舉]分類檢舉。
以站內信板主檢舉者恕不受理。
Ⅱ 檢舉成案後,板主應處理並於文章下方推文或回覆判決結果。
Ⅲ 若判決違規確定,板主應於C_Chat公告判決結果並執行。
任何人不分國籍,只要是ptt使用者,都可以檢舉且維護看板權益。
: 1. 被檢舉人在5/2 19:49~19:55短時間內連續發表多篇檢舉文
: 其中混入一篇錯誤的文章代碼,有魚目混珠,惡意誤導嫌疑
在這邊先跟板主們道歉,專串違規量大為客觀事實,既然板主覺得我有爭議,我舉例另一位
檢舉人
#1WVBsSYC (C_ChatBM)
#1WVBtUg9 (C_ChatBM)
#1WVBukAr (C_ChatBM)
#1WVBvWMd (C_ChatBM)
#1WVBwQbz (C_ChatBM)
#1WVBxpLR (C_ChatBM)
#1WVB-m24 (C_ChatBM)
#1WVB_bW6 (C_ChatBM)
違規率超過7成
專串本該受到C_chat版規管制
何況專串那麼多,貼錯代碼先跟板主道歉,但本人已修改代碼
並沒有惡意誤導之嫌。
檢舉人本身就是要維護西洽利益。
: 2. #1WWKlL3F (C_Chat)超過10000行推文,網頁板無法完整顯示,板主查證較為困難
如果板主使用網頁版覺得10000多行推文過於難用
可以試著使用pcman等載體用 / 搜索
何況先有pcman才有網頁版
當然不會干涉板主要用什麼來管版
: 3. an94mod0板主在未查證檢舉文格式與內容下就m文受理檢舉案
: u10400068、zouelephant、redDest三位板主
: 在未查證違規事實下就做出4-5違規判決
: 已有因#1WZf77qT (C_ChatBM),造成板務執行瑕疵的事實
如果貼錯先說聲道歉,但板主本來就應先檢查再來通知
#1WZkU_-X (C_ChatBM)
像是這篇重複檢舉就會先說
想必板主群跟我都有疏失
何況版務瑕疵是板主也需要檢查
而不是全數怪在檢舉人身上。
:  
:  
:  
: 4. 被檢舉人近期已有多次針對板主執行板務程序提出問題、質疑的前例
: #1WQCrAr_ (C_ChatBM) [問題] u10400068板主是否洩漏隱版資訊?
隱版資訊本身就不能透露
: #1WQM0GAk (C_ChatBM) [問題] zouelephant為什麼水桶沒加入精華區
文章水桶沒加入精華區會影響往後判案累犯
: #1WZ3UsZT (C_ChatBM) [建議] U版主
建議U板主2個人不要喊無違規結案
我想這些都不是亂版鬧版以及影響版務,反而是提醒板主。
:  
: 甚至亦多次以拖延板務為理由,檢舉板主違規
: #1WQIVVHY (C_GenreBoard) [檢舉] u10400068 拖延版務
: #1WQIa-Hy (C_GenreBoard) [檢舉] u10400068 拖延版務
: #1WTHmgeJ (C_GenreBoard) [檢舉] u10400068 拖延版務
: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4 本組板主/小組長/群組長若因故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
得依規定至所屬組務請假,並指定勤務代理人。
#5 板主超過7天未上站,致無法有效維持看板秩序
經檢舉後7天內未以其他方式維持職責者,免除其職位
無板主之看板由所屬小組長公告後暫時接管。
卡漫組規本來就有板主相關義務與規範,拖延版務本身就是要受版友監督
況且U板主拖延版務&恣意妄為被記兩隻警告
#1WUR_PP6 (C_GenreBoard)
#1WSnUbX0 (C_GenreBoard)
我認為監督板主與小組長認證是客觀事實
: 合理懷疑被檢舉人先使用「檢舉拖延」手段,對判決效率施壓,讓板主因「急中出錯

: 再在檢舉文中使用錯誤的代碼,誘使板主違反程序或產生判決瑕疵,擾亂板務運作
這個我認為不太友善,刻意解讀
板主群14天內都可以使用板主權益判決,並沒有急中生錯等問題。
況且u板主是真的拖延版務,且吃到一隻警告,其他板主並沒有拖延之困擾,想必板主想太
多了。
只要14天內處理版務都沒有違反組規跟版規的。
:  
:  
: 綜上四點
:  
: 認為被檢舉人行為有違反板規B-2-1(亂板)、B-4(影響板務)之虞
檢舉為版友義務,本身就可以檢舉。
板主也是人,檢舉人也是人。
何況我檢舉案件成功7成,
如果對方違規我也會善意提醒如何使用3-5條款來無違規
#1WY2kLh- (C_ChatBM)
影響版務應該是指惡意修改違規內容,或者貼出虛假的內容才是亂版跟影響版務。
我想我應該沒有亂版以及影響版務嫌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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