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okah 4-5 4-11

作者: okah (lulala)   2021-04-12 11:59:26
: 一、檢舉看板
: C_Chat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1WRd87iJ
: 三、被檢舉人ID
: okah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推 okah: 上B站看小粉紅的笑話阿 04/08 14:
03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4-5 4-11
: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 小粉綠被說違規 不知道小粉紅算不算違規4-5或4-11
版主好辛苦了,第一次被檢舉看完推文不確定是否已經結案了所以還是回覆一篇答辯。
4-5:對特定群體人身攻擊
4-11:ROC政治話題爭議
答辯:
1、(4-11)我國憲法雖規定擁有中國大陸主權,惟囿於現實特殊狀況,憲法以下「中華
民國」法規效力、設計適用台澎金馬等政府實質統治地區,針對大陸地區人民法規另以兩
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專法定之;「小粉紅」指涉族群係存在大陸地區不宜適用一般國內規定
,否則「習近平」就算是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未來恐需禁止諸如「習維尼」等相關圖文。
2、(針對4-5)人身攻擊一般定義係指對特定族群及個人之人格、人身特質侮辱,「的笑
話」顯未構成標準;另討論「小粉紅」一詞是否構成人格侮辱,若將前揭「小粉紅」族群
視為國內一般規定所及對象,需同時審酌「國內」社會認知褒貶意涵,如此則「國內」多
數主流輿論、聲量均推崇「小粉紅」及「戰狼」等詞彙為愛(中共)國主義正面表彰,僅
台澎金馬自由地區社會偏向負面認定,難以撼動多數主流。故宜認定「小粉紅」一詞有構
成對特定族群褒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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