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頭七制度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3-22 13:21:58
※ 引述《ptgeorge2 (左輪小手槍)》之銘言:
: 建議辣
: 水桶十天以上的,七天一個單位
: 可以出來發一篇文,或者推十條推文
: 當然不能違反版規,不然加重處置
: 下面好冷...嗚...
: 我好想一起玩VT廢文...
: 一起...玩...
若實行此規定,流程上大概是
水桶人申請 -> 板主手動解除水桶 -> 發文或推文 -> 板主手動重新水桶
確實會增加板主工作量
但我認為如果從看板全體使用者的福祉出發
此制度應該能更彰顯水桶系統的教化功效
並協助被水桶的使用者(受桶人)早日學會理性尊重,重新融入希洽秩序
借鑑我國監獄行刑法亦有受刑人報請外出放風的相關規範,草擬板規如下
第八章 水桶期間發文辦法
8-1 受桶人在桶執行逾30日,行狀善良,得報請板主核准其於一定期間內出桶發文。
但板主判斷受桶人有不適宜發文之情事者,不在此限。
8-2 經核准發文之受桶人,應於指定時間內重新水桶。
8-3 受桶人所發文章,應嚴格遵守板規,違反者視情況處加倍至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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