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肥宅」去污名化

作者: ZooseWu (N5)   2021-01-21 17:40:25
※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肥宅一詞,由「肥」和「宅」構成
: 宅顯然沒有負面的意思,不如說西洽本身就是屬於宅宅的版
: 而我認為肥也沒有負面的意涵
: 既然板上說「釣魚仔」「雲」「雙標」「很M」等語都屬於客觀事實陳述可受公評,我認
: 為將「肥宅」一詞斷定為對宅宅的負面人身攻擊並不恰當
: 由於沒有版規規定這件事,自然不涉及版規修訂,只是希望未來板主裁決時,
: 不要再把「肥宅」當人身攻擊了
: 否則反而是對自我認同為肥宅的人深深的傷害,謝謝
→ ilovptt: 目前關於肥宅人身攻擊的判例,沒有進一步 140.112.125.137 01/21 10:59
→ ilovptt: 論證,而是「肥宅」一詞即構成人身攻擊, 140.112.125.137 01/21 10:59
→ ilovptt: 我覺得不妥140.112.125.137 01/21 10:59
→ ilovptt: *沒有->不用140.112.125.137 01/21 10:59
→ ilovptt: 例如,肥宅好了啦。這樣以現行標準看,4140.112.125.137 01/21 11:00
→ ilovptt: -5成立140.112.125.137 01/21 11:00
→ ilovptt: 我覺得是對肥宅一詞的汙名化140.112.125.137 01/21 11:01
現在板主對肥宅的違規判定我猜主要來自這篇公告 #1UXWirtT (C_GenreBoard)
以下節錄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板規解釋:
: 本條之違規定義為: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之定義: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現實存在之群體
: 人身攻擊之定義:以任何形式將負面用語與客體進行連結
: 基於C_Chat看板創板宗旨1-2-2、1-3
:
: 在使用者使用負面詞彙導致其他使用者不滿時,以求取平衡為優先
: 故採取較廣義之認定標準
:
: 此外
: 由於該看板之主要使用者為ACG愛好者,也就是俗稱的御宅族
: 故將任何負面概念與該族群連結者視為對該看板所有使用者之人身攻擊
:
: 以上
然後會出現這個系列的申訴主要來自於BM討論文中小組長的解釋 #1OUW_WW6 (C_ChatBM)
→ houseman1104: 指稱別人到被檢舉就違規140.114.23.233 01/14 21:58
→ houseman1104: 你要讓我相信是指你140.114.23.233 01/14 22:10
現在對肥宅的判決大概是依據上面這些吧
應該不是什麼沒有進一步的論證啦
我覺得肥宅全部都被判違規也覺得不妥
很多地方的肥宅其實都只有宅宅的意思
沒有攻擊的意思 應該也不太有人會覺得被攻擊到
而且也不是所有板主都認為提到肥宅就該全部下去
但是只靠板務應該是很難通過
畢竟現在又沒什麼大爭議 大多數人沒事不會關心跟自己無關的議題
所以比較好的方法是靠論述說服小組長
但是如果要靠論述討論肥宅應不應該全部判違規
應該要從上面的公告去做延伸
不然討論半天結果都是小組長已經解釋過的東西
也只會被打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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