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修正 4-4 洗文違規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10-31 20:18:13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
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目前板規未明確量化其中標準,常前後版主判定不一,
建議將其中Ⅰ、Ⅱ、Ⅲ條款都列明確數量
例: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Ⅰ 一日內五篇(含)以上發文、回文、轉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一日內 10 推文且內容相近者,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Ⅲ 一日內三篇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討論量化數字多少較為適合目前版友
其中Ⅱ、Ⅲ改的必要性我認為較低
主要影響Ⅰ條為版友在目前板務比較常被提及討論
鑑於版上平均每日發文數約450-500 假日650-750
以每日五篇或低於五篇為較佳
認同請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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