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廢除4-12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0-02-10 11:07:28
4-12 〔他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發文、回文討論其它看板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這條板規實務上行使非常困難
照字面意思,不管是討論百度貼吧、reddit、巴哈事務和風氣都該桶一桶
但這根本不可能,甚至擴大解釋FB粉絲團、推特甚至水管的議題是否也不能提和轉文
所以這條實務上幾乎只能偶爾用來桶桶討論其他PTT看板的文章(而且板主也不太海巡這個)
但這樣就變成"可以討論其他網站卻不能討論同網站的其他看板"這種奇怪的規定
然後另外就是八卦板和邊板都可以沒事就發文說西洽皇城怎樣的
西洽發文時卻要小心翼翼不能討論到八卦板和邊板,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
所以我提議廢除此條板規,反正有啥太超過罵其他看板的言論,還有4-7可以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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