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4-13 Emerson158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09-26 00:27:41
經版主提醒,以下整串對簽名檔提出的 無差異 僅複製貼上 之4-13檢舉文
統一在此文作答辯
小結論:
此簽名檔無涉及討論"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
※ 引述《badend8769 (壞結局)》之銘言:
: 一、檢舉看板
: C_Chat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1TUe_miV (C_Chat)
: 三、被檢舉人ID
: Emerson158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無違規或有違規》
: 無違規~或有違規~ 一瞬間到洽BM~ 把檢舉當遊戲~ 又結了六辯~ 公道終於出現~ 愉悅~~
: 沒時間換名片~ 就換了這害我吃罰單的點~ (檢舉無責不就好棒棒~~嘿嘿~~(Repeat))
: 為什麼~~ 太多時間~找毛檢~太少時間~充個電~ 太多時間~討人厭~太少時間~停止碎碎念
: YAYAYAYA 沒有你的C_Chat~ 發個廢文消遣~ 快樂的聊天~ 不自覺~
: 原曲: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jSnE6j-jOM 【沒時間 Too Little Time】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4-13
以下為C_Chat版規 4-13項 全文
4-13 〔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一 非經7-1程序,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
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二 於特定議題之[板務]分類下,討論其他議題者。
Ⅱ 轉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風氣者,處直接水桶二週。累犯者,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4-13之I
第2行開始所呈述,為發文、回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
->而此簽名檔並無涉及"討論"或相關"近似討論"的動作,
->若有相關動詞可以代表此簽名檔,只有本人Emerson158所"認定"的事實,沒有作
"討論"的動作.
->別的ID若有對這簽名檔進行討論,除非本人Emerson158有參與討論,亦與我無關.
4-13之II
這不是轉文.
綜上所述,
以下 僅複製貼上 之相同簽名檔,
應無違反4-13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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