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chaige 4-4 4-7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9-05-06 07:57:43
※ 引述《chaige (chaige)》之銘言:
: 現在就是你在限制我的發言,我發表"好了啦"就是想表達對五等分文章的不滿,
: 然後你檢舉我的發言才造成衝突,那根據1-2-2請版主判定,三種解法
: 1. 禁止五等分文章的發表
: 2. 禁止對五等分文章不滿的發表
: 3. 你發你的五等分文,我發表我的不滿
: 看板主認為哪個是1-2-2的精神,我是選3啦,版上有好幾百篇的五等分文,
: 其中有13篇被同一個人噓了,所以要選2???? 我是不認同啦!
五等分文章本身符合C_Chat發文條件
而且大多數文章推多於噓,顯見並沒有引起他人不滿之疑慮
違規者只因為自己特殊癖好,即大量噓無異意義噓文挑釁大多數發文者
想請問板主造成衝突的原因是哪方?
是符合看板規範發文的大眾還是因為一己私慾噓文的個體?
: 請不要一直說我的推噓文沒意義,我13篇的推噓原因都有說明了
該使用者先前之答辯內容已經自相矛盾
請版主自行判斷
: 感謝您同意4-4檢舉項目沒有違規,請充實檢舉內容之後再來討論。
: 這裡請版主先判決4-4,我們再來討論4-7,不然討論一直沒有收斂
: : 文章本身具有ACG點,也沒有刻意挑釁其他使用者
: 同意
: : 不喜歡看的可以不要點進去
: 不同意,看到不喜歡的文章不能點進去噓,那上PTT還有什麼樂趣?
當個體的樂趣與大眾之權益發生衝突時,以維持看板秩序為優先必須犧牲個體
這就是創板宗旨1-2-2
: 沒有挑釁引戰,就是噓了不喜歡的文章,發表個人看法而已,且不只我一人有這類看法
就只有你是針對特定主題而非個別文章
也只有你前後辯解理由自相矛盾
: 不然就游去對岸,台灣海峽沒加蓋!!
: 這句是引用阿扁的名言,意指沒有自由,沒有挑釁意味
: 也可以用另一個名言表達
: "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伏爾泰
: 這句也沒有挑釁意味,請不要增加版主的工作
既然明知有更為中性之言論可以發表
還選擇蓄意利用敏感言論
這除了蓄意挑釁我找不到其他解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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