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綜上判決,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03-11 10:56:25
先說以下僅代表個人觀點
每位板主都有個人觀點與處置作風
※ 引述《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綜上判決,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
: 時間: Sun Mar 10 22:26:17 2019
:
:
: 新版主的作業流程,有人檢舉後都不直接判決,
: 會先通知被檢舉人,然後只要...
:
既定程序。而通知後要多久下判決我還在考量
若顯無理由的之後或許會更快
: 1.被檢舉人掰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像是我在反串
: 2.被檢舉人馬上把文章刪除或把推文請人刪除
:
: 基本上這件事情就當作事情沒發生過?
關於第一點
板友陳述是參考,有助於釐清案情
但並不是掰出合理理由就無違規
事實上就我目前與之前的觀察,
大部分的案件並沒有複雜到需要聽取雙方辯論才能下判決
回到反串那個案例,反串是我個人認定,故意打錯字娛樂大家
但就算不是反串,我也認為其沒有嚴重到需要水桶一個月的程度
第二點
如果當事人非出於故意或者一時沒注意到而違規
事後有悔意修改讓自己沒有違規
那我覺得就沒有太大處罰的必要
當然僅限於不嚴重的違規,像是4-1之類的
但太過嚴重的或者有意以此規避板規還是不行
像是人身攻擊就沒辦法
我頂多會問檢舉人如果被檢舉人刪文或者修改你願不願意和解?
:
: 沒有針對意思,只是剛好最近有在看BM板,
: 看到上述那串檢舉的判決結果覺得有趣而已,了解一下新板主群的作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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