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濫訴之建議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8-02-04 00:34:35
我認為濫訴這種浪費別人時間來打答辯狀的,
要有規範啦!
1. 把 4-5 的族群 好好定義清楚 先從判例裡面找 像是這次被水桶的 大陸人
有新判例就新增,明定禁詞表。
嚴格執行 4-5-3 的本人檢舉判定,像是我在 BM版 被茸兄貼的文章。
他要是能證明自己是包莖處男、包莖處男是族群,我就自己下去蹲啦!
2.禁詞表使用規範
像是判例:
yayaya9487
#1QRUdkP8 (C_ChatBM)
4-11違規
水桶7天
去查他的原文:#1QScgeYl (C_Chat)
我覺得就是個反串仔,或許這裡標準比較嚴或是什麼?
但是最近會有一堆 任豚、索黑 這種擦邊球名詞出來,要怎麼判?
提到就算?還是用來嘲諷才算?
3.檢舉失敗,送警告一次、三次送水桶7天,紀錄累加。
因為版主沒辦法判決的案例都會請當事人來做筆錄嘛(笑
當檢舉人無法舉證證明所檢文章違規,就是浪費當事人時間。
理應受到警告,看看是自己的思想有問題還是別人有問題。
如果繼續濫訴,首次七天水桶,其後水桶日數 2^n
六支警告 14天 九支警告 28天 ... 以此類推
希望以上做法能降低 BM板 濫訴量,也請大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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