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修改板規2-2

作者: emptie ([ ])   2017-06-25 20:47:24

2-2 〔板主〕
Ⅱ 本板板主設有至多四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二月、八月進行板主選舉,每次選舉選出兩位板主及一位候補。
若任期內辭職或遭罷免、撤職,則由當期候補板主接任,之後遇缺不補。
修改成
2-2 〔板主〕
Ⅱ 本板板主設有至多四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二月、八月進行板主選舉,每次選舉選出兩位板主及一位候補。
若任期內辭職或遭罷免、撤職,則由當期候補板主接任。
簡單來說就是就是刪除之後遇缺不補這六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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