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布卡大量漫畫下架 一文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5-05-07 14:48:36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KgHbJdv ]
: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看板: C_Chat
: 標題: [公告] 布卡大量漫畫下架 一文
: 時間: Sun Jan 4 18:43:27 2015
: 在google play或Apply store上架的app,那當然是合法的。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648708
上架合法不合法? 合哪國的法?
這類東西明顯幾乎都是有要看盜版物的需求才會去討論
在PTT不禁止討論這點我是覺得問題很大
: 求這些app本身沒有違反板規的問題。
沒有違反版規 只是有無牴觸站規?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引用前篇新聞片段
簡姓男子到案後否認侵犯著作權,認為自己只是寫一套軟體,讓使用者方便上網去抓取網
路上原有的資源,他並不清楚網路上的那些圖檔是盜版品,在還沒有調查清楚前,他願取
消下載漫畫圖檔的功能。
檢方調查後,認為簡姓男子積極唆使他人在網路上從事交換盜版品的侵害著作權行為,並
藉由此種行為獲取利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因此提起公訴
著作權法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佈或意圖散佈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
六、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佈者
,或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佈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七、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
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
腦程式或其他技術,而受有利益者。
前項第七款之行為人,採取廣告或其他積極措施,教唆、誘使、煽惑、說
服公眾利用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侵害著作財產權者,為具備該款之意圖。
我相信會去找這類APP的人不是為了看什麼網路自製漫畫才去找的
這樣的行為跟 下載僅供學術研究,請於X小時內自行刪除 有什麼不一樣呢?
當然國內目前是沒定啥禁止散布使用該類APP的法令
但是你知道 我知道 大家都知道
漫畫APP是幹嘛用的
: 但為避免涉及盜版資訊及討論,該文鎖定。
是否該明文公告禁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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