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3-08-08 14:26:243-4. S原則:凡是S文,在板上既是可以分重要之事情、注意之事情、和警告之事情
            由板主在該推文界定。大致分為以下情形:
  
          *違規警告,刪文確認緩衝之緩衝,S表警示。
          *爭議文,由紛爭認定判斷,S表注意。
           爭議文洗板情形,相關爭議文全部S處理,板主無須推文。
所以如果S了卻沒說明,建議可去信/水球任一板主,以便獲得明確訊息。
因此也建議,若有疑慮可不必急著回文,待問過且有答覆了再說。
而爭議文洗板以致全串S者,程序上是由公告告知該S內容,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