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法官主持正義」 「請定義何謂正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02-11 20:44:50
※ 引述 《LIONDOGs (栗悟飯とカメハメ波)》 之銘言:
:  
:  
: ※ 引述《bamama56》之銘言
: : https://i.meee.com.tw/5jR3A1Q.jpg
: : 判我贏就是正義!
: : by臉書演算法推薦漫畫 #法官的日常
: :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0:46:00
不就是沒背景的原因嗎 今天所長那案就有判死呀連大馬案都能逃死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6-02-11 20:48:00
還有一個案例也非常可怕 房客對房東的17歲孫女性騷擾暴露 偷內衣褲 被女生檢舉 房客怒殺女生跟房東
作者: polun   2026-02-11 20:49:00
沒付錢的免費方案最多就這樣囉 再上去要加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6-02-11 20:49:00
那是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不能判死 又回到法院審理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6-02-11 20:51:00
講下去等等又有高級法律人跳進來嗆說不然要唯一死刑嗎www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0:53:00
因為沒有規定一定要判死刑,以上^^
作者: chocolater (摸哩ACB~~)   2026-02-11 20:55:00
又是一個看包青天司法A片看太多的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0:55:00
無期也是符合法律規定刑度的刑罰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6-02-11 20:58:00
挑戰公權力惡性重大 這就是量刑啊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0:58:00
殺人罪就給了一個範圍讓法官審酌還是有人覺得無期徒刑是什麼很輕的處置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6-02-11 21:07:00
無期徒刑也不是真的無期啊,平均十三年就假釋出獄了所以還真不是什麼很重的處罰
作者: Alcatraz666 (lalalala)   2026-02-11 21:10:00
他嘴炮出獄要繼續犯罪應該是沒辦法假釋吧
作者: polarbearrrr   2026-02-11 21:12:00
3樓哪案有印象 房客偷房東小孩內褲被抓包 法律上趕不走 房東一家還因此被殺 有夠慘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26-02-11 21:15:00
他早上搶人下午就不能突然被教化嗎 你未來人?
作者: t552252   2026-02-11 21:16:00
反正法官即使判得下去 上面不高興也不會執行 這個功德法官不如自己收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6-02-11 21:19:00
這種的只是嘴硬而已很好教化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6-02-11 21:20:00
因為你很難解釋 為什麼第一次殺人被判無期徒刑能出來再殺人
作者: polarbearrrr   2026-02-11 21:27:00
同學有個販毒被關10年 出來沒一年又進去蹲 這次15年 我真不信這種人有救
作者: chenyeart (阿泰)   2026-02-11 21:27:00
大法官已經釋憲了,死刑必須符合「最嚴重」情節,請問你舉的案例是「最嚴重」嗎?原告有辦法證明沒有比這個更嚴重的罪行?既然如此法官不判死刑有什麼問題?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29:00
應該有群體在推不可以減刑的無期徒刑 主要爭議可能在這點上?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02-11 21:30:00
因為法律人總是覺得可教化 被殺的人不是法律人 負責教化的也不是法律人 出來後再犯的受害者也不是法律人 但是法律人覺得可教化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31:00
這中間有個微妙的邏輯問題是,你相信這些法律人是廢物
作者: yellaw (...)   2026-02-11 21:31:00
大法官就想廢死 還扯大法官釋憲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31:00
然後希望加重法律能夠判罰的權力=給廢物增加權力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6-02-11 21:32:00
對一個人最嚴重的傷害不是殺死他嗎?因為你不可能再更嚴重傷害他 他已經死了 所以按照大法官說法 殺人是符合最嚴重的自己的邏輯自己要認啊
作者: BBMG333 (百萬P)   2026-02-11 21:33:00
大法官最賊的點不就是連什麼是最嚴重都不說清楚嗎?只要法官覺得不是最嚴重,殺幾個怎麼殺都沒差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26-02-11 21:33:00
是的,只要法官自己能換想出更殘忍跟嚴重的情節就好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6-02-11 21:34:00
人死了=沒有辦法更嚴重傷害他=殺掉人就是最嚴重
作者: chocolater (摸哩ACB~~)   2026-02-11 21:37:00
現在才知道沒人可以判死刑嗎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26-02-11 21:37:00
可惜法官不是這麼認為的,一樣拿刀捅死人桶兩刀就是比捅一刀嚴重,照這邏輯怎麼捅都能想像出更嚴重的情節,所以不算最嚴重不判死很合理呦啾咪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1:39:00
一樣是殺人也有分手法殘忍,分情節輕重 很多不同情況啊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6-02-11 21:40:00
他那句話如果是在判決後講的好像還真沒辦法回溯重判吧但如果是在判決前就嗆這句 那我就好奇會不會判死了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41:00
殘忍度、殺傷數、社會影響、動機、可否教化、遺屬意見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6-02-11 21:42:00
ㄟ靠邀 重看了一下被抓就在嗆了 那還真要看判決書了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42:00
其實綜合起來這個判無期算合理,問題在無期不是真無期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1:44:00
預謀還是激情,都要納入考量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6-02-11 21:44:00
我比較好奇這案例如果關出來真又殺人能算判錯嗎?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44:00
今天所長案那位毒駕案 按照以往判例根本不該判死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6-02-11 21:44:00
或是說如果再度殺人會被判死刑嗎?還是只會繼續無期?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46:00
因為她害死所長 今天害死一般人會變讓她孝順對方雙親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47:00
跟這個一樣都國民法官判的不是嗎你只能說吸毒+殺警就是更讓大眾不滿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26-02-11 21:48:00
你自己不都標色國民法官在一審就選擇判無期了嗎國民法官這樣判 直接點 全體國民同罪好不好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51:00
能擴大解釋國民法官判的=更讓大眾不滿嗎?怎麼不是解釋成標準不一毒駕在一般刑法教科書那邊都有寫了啦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55:00
可以,標準不一這個問題就很顯然是國民法官這東西的原罪 問題是職業法官判了你不滿意 大眾裡面抽人判也不滿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2-11 21:56:00
啊對啊這個無期好像國民法官判的,那有啥好講的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57:00
對呀 你就直接說我不滿意就好 講大眾是在幹嘛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57:00
因為是國民法官判的啊雖然是新制度,但我覺得這東西看字面意思也能懂八成吧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58:00
國民法官就等於大眾喔 你國民法官法翻給我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26-02-11 21:59:00
別妄想職業法官會擋國民法官的死刑啦,這肯定是國民法官選擇無期的,有夠天真w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1:59:00
那就只能重案就公投了 我對這種制度沒有想評論的意思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26-02-11 21:59:00
這東西只看字面解釋喔 法律上那麼多解釋 你只挑字面?我尊重這套制度啦 但不要擴大解釋到這種法條都沒寫的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6-02-11 22:00:00
沒有,我不反對你想推廣所有重案拿來公投的構想雖然會一直有人連結到陶片放逐 但也未必不可行
作者: cham   2026-02-11 22:03:00
自己去看判決書
作者: f40075566 (火星少年)   2026-02-11 22:14:00
靠腰 無期假釋現在都還沒有 法盲在通靈喔 這案還是從頭到尾都是無期 建議自己去看律師主張啦 每個都要死刑我是建議唯一死刑 發廢文死刑 法盲也死刑比較好
作者: AkiHimeTMT (亞綺羅森我老婆)   2026-02-11 22:26:00
法圈的瘋子就是可以這樣視法律如無物 愛說什麼說什麼難怪說出獄殺人全家也不會加重 很合台灣法律小圈圈的胃口啊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26-02-11 22:26:00
蛤?到底在公三小 無期徒刑假釋的案例這麼多 還沒有?不是喊一喊就可以假裝自己不是法盲捏
作者: AkiHimeTMT (亞綺羅森我老婆)   2026-02-11 22:28:00
他就法圈啊 都想判討論的人民因發文死刑了
作者: cham   2026-02-11 22:40:00
判決書不就你要的法律人的回答?告訴你哪裡可以得到回答就叫幫法官護航哦?
作者: desti23 (戴斯特)   2026-02-11 23:07:00
平常高喊法官不滿意 現在國民法官了也不滿意 無腦法盲不如直說只有我想要的判決才不算亂判
作者: AkiHimeTMT (亞綺羅森我老婆)   2026-02-11 23:15:00
人民討論一下比殺法官全家還嚴重 這就是權威不得挑戰嗎喔說錯 怎麼會比殺法官家人重呢 應該是死老百姓全家被殺光都沒有挑戰法官威權嚴重
作者: polun   2026-02-11 23:29:00
國民法官就是被抓來墊背的 還一堆人真以為有用
作者: sunwit (..)   2026-02-11 23:37:00
不就很明顯法官希望他以後可以減刑出來殺人
作者: goseienn (無)   2026-02-11 23:42:00
這幾篇看下來,只覺得法律人玩不起只想禁止別人評論,像喊去看判決書的,有篇回文就拿判決書出來討論了結果勒,推文又開始叫你去當律師,真夠無恥的
作者: darkhero7449 (...)   2026-02-11 23:43:00
中肯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26-02-11 23:46:00
法律人除了嗆人法盲外毫無作用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6-02-11 23:58:00
4
作者: ucherey   2026-02-12 00:41:00
當初大法官造法就很奇怪了,憲法並沒有限制死刑必須法官一致決,沒有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卻可以自行增加憲法和法律都沒有的限制,設定判處死刑的“程序”,審判程序應該是只能以法律規定的,憑什麼大法官可以設定審判程序?大法官濫權從這時候就開始了
作者: freedom5487 (Q太郎)   2026-02-12 00:46:00
你只是憤世嫉俗上來討拍而已憲法也沒有民意基礎,所以國民也可以不遵守憲法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02-12 01:04:00
法律人會嗆你被新聞帶風向 XDD
作者: Snomuku   2026-02-12 01:25:00
現在的廢死團體還說無期徒刑太殘忍 要統統有期
作者: saiga12416 (碎牙)   2026-02-12 02:34:00
說個笑話,台灣的司法很脆弱www
作者: Yuriclone (尤里複製人)   2026-02-12 07:12:00
作者: a22345e (停駐之風)   2026-02-12 08:31:00
這是無期的執行問題吧 而不是判決問題 不然無期嚴格執行也有一樣效果 甚至我認為覺得真正的無期比死刑更嚴苛這麼在意這問題 不如像廢死團體一樣建立一個公民團體 找到自己的核心觀點 上去街上抗議啊 當鍵盤戰士找同溫層共鳴有什麼意義 當鍵盤戰士甚至不是台灣人都可以當 那參考價值在哪邊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6-02-12 09:11:00
法盲太多了不用理他們在講什麼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26-02-12 09:45:00
殺人犯逃死大家搶著罵 冤獄被死刑沒人吭聲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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