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癌末病人 要不要告知真相?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25-12-18 09:44:00
現在法律規定就是病人除非沒有行為能力,不然有權知道真相
醫師隱瞞的話到時候上法庭被告吃虧的是醫師
雖然家屬可能有家屬的考量,但病人自主權力法的規定就是要告知本人
因此如果你不想被告,你就是直接告訴病人就好
至於病人是不是會受到心靈衝擊那就是講話技巧跟病人本人心理強度的問題
甚至其實病人可以明確要求醫院「不得告知家屬」
實際上是病人本人最大
至於實務上
基本上還是講實話,醫生在法律上保護自己最重要
所以還是都會告知病情
作者: kaj1983   2025-12-18 09:46:00
實務上不好說,不一定會和病人說但一定會告知家屬至少我爸的情況就是這樣
作者: BusterPosey (Barca!Giants!Rafa!)   2025-12-18 09:46:00
自己也會有感覺唄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5-12-18 09:49:00
醫院可以加收心理諮詢服務費咩 告知後旁邊課金按鈕點不點下去旁邊還要有倒數10 9 8 7 Continue?
作者: HuanLin07   2025-12-18 09:49:00
實務上這操作空間很大 至少病人跟家屬有一邊一定要知道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12-18 09:49:00
告知家屬,家屬自己煩惱吧
作者: kaj1983   2025-12-18 09:52:00
印象很深那時候還是一個麻醉科醫師和我說明病情主治醫師只是看完檢查報告說明完報告就不理我們了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12-18 09:54:00
醫生講不樂觀但有機會鼓勵病人就既有告知又不至於太直接了病重的時候求生意志本來就極其重要如果直接一句沒救了甩在病人臉上就真的是被靠杯也是活該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25-12-18 09:55:00
我是覺得有個折衷的方式就直接問病人他到底要聽實話還是謊話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25-12-18 09:57:00
這種問法跟直接告知有什麼差別???
作者: HuanLin07   2025-12-18 09:57:00
不能講謊話吧....這一告一個準
作者: aass173656 (qq123)   2025-12-18 09:58:00
現在反而家屬不一定會告知,病主法跟醫師法規定病人一定得告知,除非他表達不用,而是否告知家屬要看病人意願,他有表示不讓別人知道時,醫師就不用跟家屬說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25-12-18 09:58:00
就簽文件啊,自己要聽謊話的還要告喔?
作者: marlonlai   2025-12-18 09:58:00
不可能說謊啦 頂多就跟家屬明講但跟患者講得很委婉
作者: kaj1983   2025-12-18 09:59:00
醫師會先問家屬在哪,然後和家屬說明吧,要直接告訴病人情況他也不見得能理解反正最後會拿一堆免責同意書給你簽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12-18 10:00:00
要聽真話還是謊話的講法不就有選跟沒選一樣= =明明有不那麼直接的講法為啥不用
作者: HuanLin07   2025-12-18 10:00:00
家屬後面告你為何說謊 你用病人要求的法院不會認這理由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5-12-18 10:02:00
直接告訴病患本人 醫師是最沒有責任的吧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12-18 10:02:00
甚至你跟家屬明講然後在病人面前委婉的講也盡了告知義務啊= =
作者: HuanLin07   2025-12-18 10:05:00
畢竟法律是提到告知義務除非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需要
作者: fff417 (天璇)   2025-12-18 10:12:00
就每個醫師做法不同啊 甚至可能有老醫生沒在update病人自主權利法的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5-12-18 10:18:00
覺得一律得告知 病人能不能承受 那是病人的課題 不該是醫生煩惱的範疇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12-18 10:22:00
多的是委婉講完也盡了告知義務而且還不用說謊的方法是不用直接粗暴的講 很多人只是運氣好還沒遇過罷了= =何況如果有無理取鬧的想告 管你怎麼講還不是會被告再來申請病歷資料還是診斷證明書的時候也會有住院期間的護理師紀錄下來的對話內容如果有人真的亂告 裡面的對話紀錄就能夠保護醫生了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25-12-18 10:28:00
法院會看病歷,病歷實質上有法律文書的效力因此現在的病歷都會寫很清楚有告知病人這樣
作者: RoastCorn (玉米)   2025-12-18 11:10:00
感覺家屬最知道病人個性,所以給家屬決斷比較好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25-12-18 13:13:00
實務上都是個案自行安排啦,身邊一時之間有兩癌末經驗,家屬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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