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正義我覺得4這樣啦:
1.
我今天看到有人在FF出喜多水虫本,媽的喜多那麼可愛是在黑三小啦!何況芳文都說禁二創
了,仗著人家沒法跨海告喔?
今天就代替無法伸張的法律,去你攤位把本子全都撕爛。
2.
今天FF擺攤遇到一個瘋子砸場,雞掰咧我二創是同人自由干你屁事?何況作者都說喜多水虫
了,你編輯派的膩?
報警也只是損害賠償,金錢怎能彌補我多個月心血,只好追上去扁到你吐血為止,順便把隔
壁攤賣虹夏抽菸的盜版模型砸爛,孤搖之恥。
3.
操!你出2D同人誌就是二創,我出3D同人誌就是盜版?在雙標幾點辣?
提告完法官竟然說無法證明有賣八千的價值,只判賠材料費和一點工錢,只好等出庭後追上
去搶他錢包,裡面錢還敢給我不夠,逼我多補灌幾拳消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