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9-29 14:38:17※ 引述 《faratia》 之銘言:
: 然後市公所的職員開始確定流程:
: 1. 確定這熊已經進入人類生活圈
: 2. 確定有「緊急性」
: 3. 確定沒有快速捕獲熊的手段
: 4. 確定子彈沒有打到人的疑慮
: 5. 打電話請市長裁示
: 6. 把「發砲許可」的臂章拿給負責開槍的獵人
: 然後在轉傳臂章的途中熊已經醒來朝他們走過去
: 最後實際執行是靠警察的緊急授權發砲
許可,獵人才把熊打死的
坦白講,除了2M這點很蠢
上面的流程就我看來沒什麼問題
換成是我,我也希望熊趕快醒來讓警方介入授權許可
換成任何一個人都不想要擔責
既然如此把事態弄的很緊急就很有必要
上次獼猴那個下令射擊的人被判8個月
領那點薪水背負要進監獄的責任,傻了才理你
上頭的有擔當就自己下令,不然下面的當然能推就推
公家體系做久了 都馬是把責任往外推不代表這個流程很合理吧 還是很智障的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5-09-29 14:41:00難怪遇到案件數量稍微多一點整個政府機關開始癱瘓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9-29 14:56:00查了一下 槍擊狒狒比詐騙還重笑死 台灣法官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5-09-29 15:06:00狒狒當時無攻擊性跟熊能比?
作者:
MnWolf (廚餘製造者)
2025-09-29 15:09:00請問是狒狒同胞不然怎麼知道無害?
作者:
e5a1t20 (吃飯)
2025-09-29 15:14:00弄到場面很緊急才做,就下令方來說的確比較安全…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9-29 15:20:00
我看新聞是有專家動物園發言人說狒狒是有攻擊性爆發力兇猛要民眾勿靠近 對鄉民可能不算危險就是了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9-29 15:47:00中肯啊 要不然像狒狒那樣怎麼辦 出來靠北的人這時候嘴巴就閉閉照sop走 不能恣意栽贓濫訴就跳腳了嗎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5-09-29 17:31:00
射獼猴幹嘛 又不是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