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7-12 05:02:01
先快轉到「戰後處理」☞☞☞
如果真要廢除「刪權」--就像沒有章魚的章魚燒一樣--[討論]分類也不用常駐了
換掉吧
( ・ω・)つ[漫畫]
先知是寂寞的。太苦了。
☜☜回到主題☜☜
反對刪除,但需修改。
回歸本意https://i.postimg.cc/V6wvBpXk/image.jpg
1.將「可以刪除太離題推文」明文納入板規。(已有人提過)
2.若非「認真的討論一個ACG相關的議題」,則雖使用[討論]分類,刪推文者仍依4-17罰
之。
(這發生在被刪推文者進行檢舉之後,由板主判斷。)
用以上兩點約束po文及留言者。
無論是要po文或留言,都請「事先詳閱使用說明」。
留言者被刪後,若自認「未離題」,可以檢舉4-17。
(所以…po文者刪推文時若不慎思,可能一篇就送自己進名人堂了)
然後,本串有些看法似乎還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 >
1.其他板都禁止云云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25-07-12 05:04:00
@@???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5-07-12 05:06:00
很有您的風格的一篇文章
作者: jollybighead (快樂的大頭)   2025-07-12 05:09:00
亂世用重典,網路規範越來越多,就是因為不能再靠使用者自律來處理了,不然早期的BBS可沒那麼多版規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25-07-12 05:17:00
一個現有例子,你覺得馬來每次開holo專串都用“討論”,以你這邊提到的標准裡面推文是討論還是閒聊?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7-12 05:19:00
沒刪留言都無所謂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7-12 05:20:00
其實格式裡面前言註明可以刪推文就好板規給討論 刪留言特權是超早時期就給,反而是發文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7-12 05:21:00
沒有十成十的把握就別開戰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7-12 05:22:00
注意事項那個是不知道甚麼改的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5-07-12 05:22:00
@@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25-07-12 22:24:00
少發廢文因該很簡單==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5-07-12 22:35:00
廢文產業鏈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5-07-12 23:28:00
怎麼沒有附上尷尬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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