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5-07-04 22:47:02傲嬌這種特質,要不是讀者作為第三視角
知道當事人心口不一,遲早終成眷屬
這才有種波折的點
但是換作追求方的當事人
他/她看到的會是
接觸 ==> 被嫌惡
說話 ==> 被嫌棄、否定
表白 ==> 被拒絕
好了,那還值得繼續追求嗎?
換作在韓國,若是對方已經拒絕,卻還是提出見面或交往的要求,都足以被視為犯罪了
那你說:’啊對方心裡其實有好感啊,心口不一啊
放在現實,就是妥妥的人生三大錯覺嗎
現在人沒在管這個的
就一句話
愛來來,不來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