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p45678 (子胤)
2025-06-12 03:33:37※ 引述《nissan168 (pingGO)》之銘言:
: 會用AI生圖,除了效率非常高之外。就是因為自己不會畫畫,只會打字。
: 那作品如果跟別人的「非常像」,那算是侵權嗎?
: 幾乎美少女、帥哥,都是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 只要打上「女孩,美麗,在海灘」,隨機生出來的角色,都會跟其他作品撞臉、撞身體。
: 除了故事會不同外,人物很難分出誰是誰。
: 這樣用AI創作出來漫畫、動畫、遊戲,是不允許的嗎?
侵權與否跟使用工具無關,
真的侵權就算是你手繪的也照樣侵權。
基本上只要你的東西足夠相似,
而且對方能舉證你在創作之前
有閱讀過被侵權的作品。
那就有很可能成立,
以前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就成立,
但現在的數位時代,網路足跡非常好追蹤。
除此之外AI還有一個很難避嫌的點在於
你幾乎靠自己無法排除掉這個模型在訓練過程當中
有無斷使用過被侵權方的版權物參與生成訓練。
另外
你的確可以使用AI去創作、發揮自己的創意,
但目前業界普遍的認知是AI產物不受著作權保護,
只是根據國家地域的不同還沒有全面入法。
這樣差在哪?
差在你融入創意的AI產物
被別人直接複製貼上盜印謀利你也沒有任何辦法。
但與之相對的,
非透過AI生成,靠自己產出的二創作品
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雖然二創作品在法律上屬於侵權,
但由於侵權是告訴乃論,因此再怎樣都有談的空間
雖然實務上不同國家的著作權運作有所出入,
但不外乎兩個原則:
1.自作品完成開始即擁有權利,
與專利、商標的申請制不同。
2.一個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
與它的內容是否侵權無關。
回到AI生成來講,
有鑑於上述的種種,
目前檯面上常見透過AI生成的「類創作」商業行為
基本上不外乎廣告、政令宣傳、迷因、行銷文宣等
因為這些使用場景本來就不是透過內容進行變現,
已往從事這類型「創作」的人員
也不太被視為「創作者」。
更不用說這些場景的目的就是為了把資訊傳遞出去
因此也不會忌諱你的重製跟散布行為,
不享有著作權這點對他們沒有差別。